60000元 海阳市城市综合营销广告语和城市形象标识征集启事
海阳市地处山东半岛黄海之滨,位于青岛、烟台、威海三市之间的中心地域,距三市均为1小时车程,是胶东地区重要的节点城市。海阳依山傍海,风光秀丽,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造就了海阳的奇山秀水、金色沙滩、青松翠竹,构成了这座宜居宜游的海滨城市。
海阳先后荣获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毛衫名城、中国民间艺术之乡、2013 “美丽中国”十佳旅游县、最佳滨海旅游度假目的地、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沙滩体育健身基地、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等荣誉称号, 2012年成功举办了第三届亚洲沙滩运动会,2016年举办了“一带一路”(大使)海阳论坛,2017年举办了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可持续发展目标本地化亚洲论坛等多次国际性赛事、论坛、会议。
为彰显城市特色、树立城市形象、塑造城市品牌、提高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打造国际滨海休闲度假目的地城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海阳城市综合营销广告语和城市形象标识。
一、活动说明
本次征集活动由海阳市委宣传部主办,海阳市城市形象策划中心承办,主要内容有两项:一是征集城市形象综合营销广告语,二是征集城市形象标识。凡是关心海阳发展,愿为海阳城市形象宣传提供最佳创意的个人和机构均可应征(主办单位和参与评选工作的个人和机构除外),城市综合营销广告语和城市形象标识可以分别应征。
二、作品要求
(一)城市综合营销广告语:
1.主题明确,含义深远,既能真实反映海阳独特的宜居宜游资源优势和特色文化精髓,又能彰显独特的城市形象,展现城市的无限魅力;
2.语言精炼、表意准确,富有美感,具有较强的人文情怀和意识共鸣,朗朗上口,便于推广;
3.广告语可中英文对照也可单独中文版,语言简洁规范,既可对仗工整,也可是充满情怀的一句话,字数控制在16字以内。
(二)城市形象标识:
1.围绕海阳独特的地域特色、环境人文、城市风貌及发展理念,准确反映海阳的城市内涵和人文精髓;
2.图案简洁、明了、易于识别,构思新颖、简洁美观,寓意深刻、艺术性强。具有人性化和亲和力,能得到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性别和不同年龄段人群的广泛认可,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
3.便于记忆和推广,需贴合城市在海内外的宣传诉求。要有较强的应用性,适合使用在重大活动、公共建筑、城市窗口、公共设施等各种媒介、载体上传播。
三、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从启事发布之日起开始,到北京时间2018年3月31日17时结束,逾期投稿视为无效。
四、相关要求
(一)本次征集活动以应征作品为对象进行征集、评选。对于每一件应征作品,应征者应同意《海阳市城市综合营销广告语和城市形象标识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并如实填报应征者姓名及手机号码。
(二)“海阳市城市形象标识设计稿”应包含城市形象标识的图形、名称、创意理念、颜色标注。
(三)“海阳市城市综合营销广告语”应包含广告语及该广告语的创意内容,可投稿一条作品,也可同时投稿多条。
(四)征集官方网站:中国海阳官网 www.haiyang.gov.cn。
五、提交方式
(一)征集网站
作品作者将城市综合营销广告语和城市形象标识上传至征集网站:http://zhengji.sdzxkj.cn/。
(二)邮箱征集
作品作者将城市综合营销广告语和城市形象标识发送至hyzj3227508@163.com。
注:以上两种投稿方式任选一种参与,避免重复投稿。
六、作品评选
(一)初审
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征集作品进行初审。
(二)复审
邀请社会公众为通过初审的城市形象标识和综合营销广告语进行网络投票。
(三)终审
结合公众投票结果,根据评审委员会意见,分别评选出城市形象标识和综合营销广告语奖项,确定出海阳城市形象标识和综合营销广告语。
七、奖励办法
(一)最佳作品奖
评选出最佳城市形象标识1件,奖励人民币30000元。
评选出最佳城市综合营销广告语1件,奖励人民币10000元。
(二)入围奖
评选出城市形象标识2件,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
评选出城市综合营销广告语5件,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
(三)参与奖
评选出城市综合营销广告语和城市形象标识参与奖若干,奖励精美礼品一份。
上述奖励均指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缴纳税款。
八、有关声明
(一)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为原创、且是未发表过的作品,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主办方不承担法律责任,并以此公告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二)投稿人需承诺所有作品的所有权和完全使用权归主办方,主办方除根据本征集启事有关规定支付奖金外,不向投稿人支付任何费用。
(三)稿件作品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为准(依据上传时间先后)。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还,由主办方保管。
(四)本次征集不收取报名费,来稿的邮寄和作品制作等费用由作者自理。主办方不承担参投稿件在邮寄途中的损坏和丢失、发送电子邮件及作品上传征集网站失败的责任。
(五)主办方在对提交的作品进行使用时,有权进行适当修改或对不适合的内容进行删减。
(六)如征集作品数量或质量达不到评审要求,主办方有权暂缓或终止此次征集活动,暂缓征集活动90日,视为终止征集活动,主办方不享有所有权,但所有作品主办方一律不退。
(七)投稿人已阅读本征集启事,并充分理解,自愿接受本征集启事的所有条款。
(八)主办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联系电话:0535-322750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媒体支持:全球征集网 www.1zj.com
投稿人已知晓并充分理解,自愿通过邮箱投稿,并接受《海阳市城市综合营销广告语和城市形象标识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项下条款。
《海阳市城市综合营销广告语和城市形象标识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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