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元 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广告词 ,(LOGO), 吉祥物, 主题歌曲
征集内容
1.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广告词
2.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标识(LOGO)
3.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吉祥物
4.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歌曲
征集时间
2018年4月16日至5月30日
征集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征集,任何个人和组织均可参加
征集要求
(一)总体要求
作品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主题,积极向上、易于宣传,既突出体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崇文善德·开放包容”的蒙自精神,又能体现蒙自市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展示蒙自市民的精神风貌,文明和谐的蒙自形象。
(二)具体要求
①宣传广告词:文字表达简洁、精炼、优美,富有创意,文明健康,适于传播,字数控制在20个字符以内。
②主题标识(LOGO):主题标识须为彩色,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易于为社会接受和传播。参选作品分为两部分内容:一是设计图样及技术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二是对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设计所蕴含的意义、背景等)。
③吉祥物:突出蒙自特色、美观时尚、有亲和力、易于传播,并要求详细叙述设计理念及特点。
④主题歌曲:歌词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内容健康向上,旋律优美动听、易于传唱。作品必须为原创(包括词、曲两部分),尤其欢迎附试唱小样光碟或电子文件。
征集方式
作品投稿分网上投稿、邮寄两种方式。投稿请注明作者姓名、通信地址、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
(一)网上投稿:
电子邮件发送至ynhhmzccb@163.com
(二)邮寄地址:
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天马路33号,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指挥部办公室,邮编:661100。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宣传作品征集”字样。
(三)联系人及电话:高有芬 0873-3718510
评选及奖励方法
1.截止日期后,主办方将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初评。
2.初选的宣传口号、主题标识(LOGO)、吉祥物、主题歌曲将在《蒙自报》、“蒙自文明”网站、蒙自电视台、今日蒙自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公布,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进行复评。
3.主办方将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和群众投票,最终确定入围宣传广告词,主题标识(LOGO)、吉祥物、主题歌曲各四项进行奖励。
征集活动设一等奖各1名,奖励3000元;二等奖各2名,各奖励2000元;三等奖各3名,各奖励1000元;优秀奖若干名,各奖励精美宣传品一份。获奖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注意事项
(一)所有参选作品须为原创,参选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宣传口号、主题标识(LOGO)、吉祥物、主题歌曲一经采用,将用于公开宣传、播放,制作纪念品、宣传品等。
(二)参选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若作品或其使用素材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利,相关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的投稿者承担。
(三)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含有任何涉嫌国别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四)本次活动入围作品将视为委托创作作品,参选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其所有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五)投稿者请自备底稿,参选稿件恕不退稿。
(六)评选结果将于2018年6月上旬在在《蒙自报》、“蒙自文明”网站、蒙自电视台、今日蒙自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公布,投稿作品在评选结果公布前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该作品投稿者承担。
(七)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八)投稿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30日(邮寄品以邮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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