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0元 黔东南州广播电视台台标征集啦
为更好地展示黔东南州广播电视台的新风貌,优化本台的品牌形象,增进电视与大众的沟通交流,我台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黔东南州广播电视台台标设计方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计要求
作品要求能够体现黔东南的地域特色和时代特征;设计内容符合电视媒体的时代需要,具有独特文化内涵;设计风格简洁、明快,具有现代设计理念和视觉冲击,便于识别、传播和推广;台标适用于电视屏幕、采访车、采访设备、服装、印刷品、徽章及其他广播电视衍生品。设计稿必须是原创作品,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知识产权。
二、来稿要求
来稿可采用手工绘制或电脑制作,纸质样本设计的台标图案用A4纸绘制或A4照片纸打印;电子版设计图案格式采用ipg。所有来稿须图样清晰、制作工整。
三、评选和奖励办法
我台将组织专家、业内人士进行评选,评出3件入围作品,其中一等奖1个,奖金10000元(壹万元),二等奖1个,奖金2000(贰千元)元,3等奖1个,奖金1000(壹千元)元。名单将于6月30日公示。
四、截稿时间:2018年6月10日(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电子邮件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五、应征作品投递
稿件可邮寄至贵州省凯里市宁波路10号黔东南州广播电视台总编室,邮编:556000,联系电话:0855--8274931,联系人:李先生;发送电子邮箱:1443410259@qq.com,邮寄信封封面或邮件主题请标明"台标征集"。
六、法律声明
1.作品须原创,拒绝模仿,杜绝抄袭、雷同,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严禁侵犯知识产权。
2.作品须尚未被注册和以任何方式使用过。作品的素材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
3.作品须不涉及肖像权、名誉权及著作权等民事责任,如有违反,作者负完全负责。
4.作品如违反以上款项给我台造成损失的,将对作者追究相应责任。
5.作品一经选用,其衍生品的全部知识产权归黔东南州广播电视台所有。设计者不得再在其它任何地方使用,我台有权对被选作品进行修改。
6.作品的图稿和文案,一律不退,未入围作品可由征集方自行处理。
7.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黔东南州广播电视台所有。
8.参加本次应征活动者被视为同意以上所有声明。
9.本次作品征集,经评审,如无作品入选,本台将再次向社会征集。
(更多点击:征集标志)
黔东南州广播电视台
2018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