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元 首届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广告大赛暨12315卡通形象征集
4月27日,首届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广告大赛暨12315卡通形象征集活动在金华举办的第十四届中国广告论坛上启动。这两项活动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办、中国广告协会承办。2018年度大赛主题是“共享共治 放心消费”,旨在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推动放心消费创建、消费投诉公示等活动,增强消费者科学消费、依法维权的能力,培育经营者提升商品服务质量、重视解决消费者诉求的意识,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氛围。
记者获悉,创作者的参赛作品分为影视、平面、广播、创新媒体四类,设置了金奖、银奖、铜奖。获得金奖的参赛选手可获得5000元奖励,2名银奖获得者可得到3000元奖励,3名铜奖获得者可获得1000元奖励。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副局长李艳明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说,参赛者可以围绕主题直接创作,也可以根据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推广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宣传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宣传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宣传红盾质量维权行动、老年人消费维权专题、未成年人消费维权专题、农村地区消费维权专题、网络消费维权专题10个提示重点,有选择性的创作相关公益广告作品。
按照要求,各地结合消费者诉求热点、工作难点、社会关注焦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风险点等,通过公益广告大赛来教育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依法有序维权、预防消费陷阱。机构改革地区可以整合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领域的公益宣传。市场监管部门、经营者、广告行业从业者等均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切入。
对于作品要求,李艳明强调要遵循三点:一是主题鲜明、导向正确、创意独特、语言文字规范、艺术表达得当、文化品位良好;二是制作精良、表现力强、易于传播;三是不得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民族宗教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和公众感受。
据悉,获奖作品不仅会在市场监管总局系统内进行宣传,中国广告协会也会协调会员单位在网络媒体、平面媒体、新媒体、公交地铁等移动传媒、电梯楼宇、电影院线等多渠道推送获奖的公益广告作品。
据悉,创作者的参赛作品报送时间为2018年5月2日-7月20日,表彰活动将在9月份与第25届中国国际广告节中国公益广告“黄河奖”同期表彰。
参赛者可登录中国广告协会官网或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官网点击大赛引导标识进入大赛主页面,了解大赛相关信息。
(更多点击:征集吉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