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主题标识(LOGO)、吉祥物、宣传口号公益广告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全域创建文明城市的决策部署,按照《全国文明城区测评体系》“与城市景观相融合,与城市历史相承接,与市民欣赏习惯相契合,规范化、高品质”指标要求,通过征集活动确定滨海新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主题标识(LOGO)、吉祥物,具象化表达滨海新区为民、利民、惠民创文理念和高质量、高品位创文特色,建立新区创文宣传口号和创文系列公益广告资源库,丰富创文宣传内容,整体提升滨海新区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水平。特举办滨海新区首届公益广告大赛。
一、主办单位:滨海新区区委宣传部、滨海新区文明办。
二、承办单位:滨海时报社、天津滨海时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三、投稿作品形式
征集作品为平面作品,分四项:
1、滨海新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主题标识(LOGO);
2、滨海新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吉祥物;
3、滨海新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宣传口号;
4、滨海新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系列公益广告。
四、作品要求
(一)主题要求
1.滨海新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主题标识(LOGO)。以全国文明城区创建为主题,紧密集合新区自然人文历史和代表性景观建筑等,反映新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及党的建设发展成就和创建繁荣宜居智慧新城美好愿景。
2、滨海新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吉祥物。以全国文明城区创建为主题,突出道德文明和谐,具有鲜明的新时代特征,积极、健康、向上,充满活力,特色鲜明的卡通形象或具有新区特征的自然元素形象物。
3、滨海新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宣传口号。以全国文明城区创建为主题,紧贴新时代特点,挖掘优秀传统文化,引导人们文明向善,积极进取,树立文明新风。文字表达简洁、精练、易记,富有创意,适于传诵,字数控制在20字以内。
4、滨海新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系列公益广告。以全国文明城区创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雷锋志愿服务、诚信、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祭扫、文明上网、文明服务、讲文明树新风、中国梦、遵德守礼为主题,单主题或多主题融合宣传均可。
(二)格式要求:
1.滨海新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主题标识(LOGO)、吉祥物、公益广告。JPG格式文件,分辨率不低于400DPI像素,作品规格长边为1.5米,颜色模式CMYK。文件名称为“作者姓名”-标识,“作者姓名”-吉祥物,“作者姓名”-公益广告-“主题类别”-“序号”。
2.滨海新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宣传口号。WORD文件格式,文件名称为“作者姓名”-宣传口号。
(三)提交要求
1.每位作者参与征集的主题标识(LOGO)、吉祥物作品各限1件,宣传口号和公益广告作品数量不限。
2.作者提交的每一件征集作品,应包括三部分:设计图样及技术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设计图样理念说明(设计所蕴含的意义、背景等)、征集活动报名表(见附件)。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材料或其中任何一份不符合规定者,均不符合参评条件。
3.所有征集作品(包括材料)均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4.本次征集活动只接受网络提交。
5.征集者在征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五、时间安排:
(一)作品征集:5月5日--6月15日
6月15日前,作者将征集作品提交到指定邮箱。组委会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将不予评选。
(二)作品评选:6月16—25日
参选作品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及专业人员组成的评审组按照作品类别、内容和格式要求对各征集作品进行评审,综合评选出最终入围作品。
(三)作品发布:6月28—30日
举办滨海新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新闻发布会,发布滨海新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主题标识(LOGO)、吉祥物、宣传口号暨公益广告征集结果并为获奖者颁奖。
六、奖项设置:
1.滨海新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主题标识(LOGO)。
一等奖:1名,奖励价值5000元奖品及证书;
鼓励奖:5名,奖励价值500元奖品及证书。
2.滨海新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吉祥物。
一等奖:1名,奖励价值5000元奖品及证书;
鼓励奖:5名,奖励价值500元纪念品及证书。
3.滨海新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宣传口号。
优秀奖:20名,奖励价值200元纪念品及证书。
4.滨海新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系列公益广告。
优秀奖:50名,奖励价值300元奖品及证书。
七、注意事项
1.所有征集作品须为原创,参选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主题标识(LOGO)、吉祥物、宣传口号和公益广告一经采用,将用于公益宣传、播放,制作宣传品等使用。
2.参选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若作品或其使用素材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利,相关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的投稿者承担。
3.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含有任何涉嫌国别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4.本次活动入围作品将视为委托征集活动主办单位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其所有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作品入选后需提交设计源文件。
5.投稿者请自备底稿,来稿恕不退还。
6.获奖作品将于2018年7月在滨海新区文明网刊登,在区属媒体陆续刊登。在评选结果公布前,投稿作品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该作品投稿者承担。
7.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投稿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15日
投稿邮箱:bhxqgyggz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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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http://news.tjbh.com/bhnews/system/2018/05/02/03036845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