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0元 旅顺共青团面向社会征集新媒体微形象
一、主办单位
共青团旅顺口区委员会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凡具备相关设计能力的高校、机构和个人均可参加。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6月30日
四、作品要求
(一)符合“旅顺共青团新媒体微形象”征集活动的理念和主题,与共青团所代表的青年阳光、积极的形象相呼应,与旅顺人文地理特征相呼应,具有独特性。
(二)微形象应为男、女形象共两个,具有亲和的拟人化特征,易于识别,适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与制作,适于不同比例尺寸显示。
(三)微形象需为其命名,并附创作介绍。名称应简洁大气,富有内涵,没有歧义,便于发音,易于记忆,利于传播,
(四)稿件尺寸为A4幅面(210mm×297mm),分辨率为300dpi,以JPG格式提供图片文件,可提供3D效果图。同时务必保留设计原稿与源文件(如AI、CDR或PSD文件等),以便获奖后予以确认和调用。
五、报送方式
作品须提供电子和纸质文件各一份,并填写报名表。
电子文件发送至旅顺共青团指定邮箱,命名“征稿”;纸质文件(打印在A4纸上且不可折叠)须邮寄至旅顺口区团委,封面注明“征稿”。
邮箱:lstwxc@163.com;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新城大街1号;
联系电话:0411-86395667;
联系人:年晶。
报名表下载: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
六、作品评选及奖项设置
为保证作品评选的专业性,将由高校教授、业界专家、旅顺口区委区政府领导、旅顺共青团相关领导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通过专家评审与网络投票评选出各奖项作品,并于签订著作权协议后发放奖金奖品。
最佳方案奖1名:奖金1万元人民币
入围奖3名:价值5百元纪念品
七、其他声明
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仿冒和抄袭。如发生投稿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情况,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投稿作品概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稿底。获奖作品的版权及相关衍生权利归共青团旅顺口区委员会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相关修改使用。
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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