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波瑶族乡建乡30周年会标设计征集
今年是洞波瑶族乡建乡30周年,为传承和弘扬瑶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统文化,向外界展示洞波瑶族乡人民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广泛宣传洞波瑶族乡历史和现状,促进洞波瑶族乡经济发展和社会繁荣,洞波瑶族乡人民政府现公开征集“洞波瑶族乡建乡30周年”会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洞波瑶族乡建乡30周年”会标
二、征集对象
具有设计能力的个人、企业或机构
三、征集时间
2018年5月10日-2018年6月10日
四、作品要求
1.作品应具有瑶族元素和地域特色,充分体现洞波瑶族乡人民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创意新颖、简洁大方、色彩明快、含义明确,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视觉冲击力,富有美感,适用于洞波瑶族乡的各类活动和宣传品的制作和应用。
2.作品应包含核心内容,即“洞波瑶族乡”。
3.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且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无版权和著作权纠纷。如果作品设计侵权纠纷,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由作者承担,与主办方无关;一经发现著作权纠纷问题,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及相关奖励。
五、投稿须知
1.作品数量不限。每个作品需提供电子版稿件。包括标志图样及应用效果图、500字左右的设计理念诠释文案。同时提供作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单位名称等准确信息。作品入选后再按征集方要求提供设计源文件及相关材料。
2.投稿时请注明“洞波瑶族乡建乡30周年会标设计征集”。
3.投稿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10日,联系人:王岚,投稿邮箱:303546765@qq.com,联系电话:0876-6390139。
六、作品奖励
对入选的“洞波瑶族乡建乡30周年”会标作品,征集方将给予设计方一定的资金奖励。
七、其他事项
1.入选作品的著作权项下的全部权利属于征集方,征集方对该作品拥有完全著作权。
2.应征作品无论入选与否,均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3.应征者参与本应征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4.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征集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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