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0元 河东旅游形象标识(logo)及主题宣传口号。
一、征集内容
河东旅游形象标识(logo)及主题宣传口号。
二、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三、活动时间
征集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18年6月1日
四、征集要求
1、投稿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社会主流价值观。
2、形象标识(logo)及口号要求能体现河东旅游特色,朗朗上口,易于传播,简洁明了,具有唯一性;同时要充分展现河东独特的旅游资源与深厚的文化底蕴,符合市民、游客心理预期和时代诉求,具有吸引力和号召力。
3、每人投稿不超过3件, 形象标识(logo)需附简单的文字创意说明(500字以内), 宣传口号原则上在20个字以内。
五、征集渠道及投稿方式
参选作品采取电邮、邮寄、直接送交三种方式递交。电邮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寄以投稿人所在地邮戳为准,直接送交以主办方签收时间为准。投稿方式如下:
1、电子邮件邮:发送“姓名+联系电话+标识或口号内容”至hdqlyj@163.com,邮件主题需注明“河东旅游形象标识口号征集”。
2、邮寄:将“姓名+联系电话+标识或口号内容”邮寄至河东旅游局,地址:河东区政务大厦15楼西侧河东区旅游局(信封请注明“旅游形象标识及口号征集”)收件人:刘海涛,电话:0539—2932118。
3、直接送交:送交至河东区旅游局,地址:河东区政务大厦15楼西侧河东区旅游局。
六、征稿评选方法步骤
1、河东区旅游局组成专家组对征稿进行评选,分为“初选、终选”两个阶段。
2、初评结束后,入选作品将在“河东全域旅游”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
3、初选和终选采用专家组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结果。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
二等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
(注:以上奖金包含个人所得税。)
八、结果公示
评选结果将在河东旅游局微信公众号“河东全域旅游”进行公示,并在活动结束后对部分获奖者进行颁奖。
九、活动声明
1、投稿人需提供真实姓名和准确的联系方式。
2、河东旅游形象宣传中已使用过的将不被采纳。
3、提交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不得违反各项法律法规。
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创作方负责。如有抄袭、剽窃行为,一经查实,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应征资格。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作品一经采用(含一、二等奖)著作权或版权全部归河东旅游局所有,并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修改。创作者不得将创意思路应用于其他用途。
4、所有提交作品恕不退稿。
5、投稿者须关注“河东全域旅游”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征集活动的相关进展。
6、活动中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组织或个人在投稿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自理。
7、本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河东旅游局所有,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联系人:刘海涛
联系电话:0539—293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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