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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河东旅游形象标识(logo)及主题宣传口号。

来源:征集发布网 浏览: 发布日期:2018-05-19截稿日期:2018-06-01
摘要_ 河东旅游形象标识(logo)及主题宣传口号。

一、征集内容

河东旅游形象标识(logo)及主题宣传口号。

二、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三、活动时间

征集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18年6月1日

四、征集要求

1、投稿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社会主流价值观。

2、形象标识(logo)及口号要求能体现河东旅游特色,朗朗上口,易于传播,简洁明了,具有唯一性;同时要充分展现河东独特的旅游资源与深厚的文化底蕴,符合市民、游客心理预期和时代诉求,具有吸引力和号召力。

3、每人投稿不超过3件, 形象标识(logo)需附简单的文字创意说明(500字以内), 宣传口号原则上在20个字以内。

五、征集渠道及投稿方式

参选作品采取电邮、邮寄、直接送交三种方式递交。电邮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寄以投稿人所在地邮戳为准,直接送交以主办方签收时间为准。投稿方式如下:

1、电子邮件邮:发送“姓名+联系电话+标识或口号内容”至hdqlyj@163.com,邮件主题需注明“河东旅游形象标识口号征集”。

2、邮寄:将“姓名+联系电话+标识或口号内容”邮寄至河东旅游局,地址:河东区政务大厦15楼西侧河东区旅游局(信封请注明“旅游形象标识及口号征集”)收件人:刘海涛,电话:0539—2932118。

3、直接送交:送交至河东区旅游局,地址:河东区政务大厦15楼西侧河东区旅游局。

六、征稿评选方法步骤

1、河东区旅游局组成专家组对征稿进行评选,分为“初选、终选”两个阶段。

2、初评结束后,入选作品将在“河东全域旅游”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

3、初选和终选采用专家组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结果。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

二等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

(注:以上奖金包含个人所得税。)

八、结果公示

评选结果将在河东旅游局微信公众号“河东全域旅游”进行公示,并在活动结束后对部分获奖者进行颁奖。

九、活动声明

1、投稿人需提供真实姓名和准确的联系方式。

2、河东旅游形象宣传中已使用过的将不被采纳。

3、提交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不得违反各项法律法规。

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创作方负责。如有抄袭、剽窃行为,一经查实,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应征资格。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作品一经采用(含一、二等奖)著作权或版权全部归河东旅游局所有,并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修改。创作者不得将创意思路应用于其他用途。

4、所有提交作品恕不退稿。

5、投稿者须关注“河东全域旅游”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征集活动的相关进展。

6、活动中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组织或个人在投稿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自理。

7、本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河东旅游局所有,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联系人:刘海涛

联系电话:0539—2932118
(更多点击:征集发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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