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元 海盐城乡管理信用平台征集名称和logo啦
城乡管理信用平台是我县推进“三治融合”,创新基层治理和城乡管理的重要载体,旨在建设海盐县范围内,对公民、法人在城乡管理方面遵纪守法、遵规守约、文明行为等情况进行量化评价的信用体系。
为使信用平台的形象更加鲜明具体,有效助力全国文明城市、浙江省文明县、平安海盐创建及信用海盐建设,提高信用平台的品牌意识和社会认知度,特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信用平台名称和形象标识。
征集内容
信用平台的名称和形象标识(彩色Logo)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7月10日截止(纸质信件以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
作品要求
1.能准确反映信用平台的内涵、寓意和特点,名称朗朗上口(如火柴信用等),具有较强的震慑力、号召力、传播力,适合在多种场合和载体上推广使用,并附详细的创意和设计说明。
2.主题突出、寓意深刻、创意新颖、构图简洁,视觉形象鲜明,富有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具有较强的识别性、独特性、创意性和可观性。
3.每位投稿者只能提交一个应征作品,应征作品应为最新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参选设计或任何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征集规则和作品权属
1.凡是获奖作品,即视为接受主办方委托创作,主办方对获奖作品拥有完全的财产权利,包括著作权、使用权等。作品的知识产权及使用权归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所有,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其他县政府相关工作部门有权用于开展关于信用社会建设的活动宣传、出版画册、网上展示、媒体播放等。作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奖金视为稿酬,不再支付创作者任何费用。
2.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对应征作品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
3.不同应征者的应征作品如有雷同并被评奖,以报送时间在先的应征者为获奖者。
4.参加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评选与奖励办法
1.本次征集活动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主办单位组织评选小组,对应征作品进行初选后,以网络投票的形式进行民意征集,最后由评选小组结合群众投票结果评选出入围作品。本次设入围作品奖10名,对入围作品奖获得者各给予500元奖励;优胜奖1名(从入围作品中选取),奖金2000元。
2.评选结果将通过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及其他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
3.本次活动由中国人保财险海盐支公司提供公益支持。
投稿方式
1.应征作品要求:采用彩色图形设计,最多不超过4色。设计图稿电脑制作或手工绘制均可,电子版以JPG格式提交,图案不低于1280×960像素,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每个附件大小不超过15M。
2.标识应附有设计和创意的详细文字说明。
3.应征作品纸质方式送达时,请在信封正面注明“信用标识征集”字样。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时,请将文件名设为:作者姓名+信用标识征集。同时,注明作者姓名、详细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3-86198721;传真:0573-86198710
联系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华丰路918号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邮编:314300
联系人:冯嘉
邮箱:624159989@qq.com
5.应征者须保留完整的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所有参选作品概不退稿。
本次活动主办单位:
海盐县文明办
海盐县综治办
海盐县发改局
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本次活动公益支持:
中国人保财险海盐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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