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0元 广安城市品牌形象体系征集
为更好地彰显广安城市特色、塑造广安城市形象、推广广安城市品牌、展现广安文化内涵,进一步提升广安的知名度、美誉度,广安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广安城市形象宣传语、城市形象Logo、市歌歌词、市魂,诚邀你的参与。
一、征集内容
1.广安城市形象宣传语
2.广安城市形象Logo
3.广安市歌歌词
4.广安市魂
二、活动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三、作品要求
(一)广安城市形象宣传语
1.弘扬时代精神,注重城市内涵,格调健康,积极向上,准确反映广安城市形象,彰显广安城市精神,充分传达广安城市历史底蕴、文化精髓、人文风貌,凸显广安红色文化特色。
2.高度概括广安城市气质,凝练通俗,内涵丰富,朗朗上口,让人一句话就能记住广安。
3.字数限定在20字以内,作品应附简要的创意说明。
(二)广安城市形象Logo
1.能够体现广安独具特色的自然景观、悠久深厚的历史人文底蕴、积极向上的城市时代精神。
2.易于识别,图形符号功能强,适合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让人看一眼就能知道是广安。
3.采用彩色设计,图案简洁、富有个性、创意新颖、寓意贴切,富有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不得与其他城市形象标识雷同或相似,且Logo尚未被注册。
5.设计稿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和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6.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大小不低于1兆,并提供矢量源文件(ai或cdr格式)。
(三)广安市歌歌词
1.准确反映广安城市气质与神韵,富含广安人文地域特色,形象生动、优美流畅,引发受众对广安的向往和憧憬。
2.文字简练、概括性强、朗朗上口、易于传唱推广,在音韵、格律等方面符合歌词体例。
3.歌词以普通话为主,如有外文或方言等其他元素,应标明对应的普通话或注释。
4.作品也可以是词曲小样,时长为3-5分钟。
5.作品应附300字以内的创意构思说明。
(四)广安市魂
1.体现邓小平故里内涵,彰显广安地域文化特色、历史传统、时代特征、发展定位,展现新时期广安干部群众继往开来、奋发有为、共创美好新时代的充足干劲和蓬勃朝气。
2.文字精炼大气、言简意赅、形象生动、易懂易记,适合进行公共传播推广。
3.字数限定在20字以内,作品应附300字以内创意说明。
四、奖励标准
(一)广安城市形象宣传语
1.中选奖1名,奖金3万元。
2.备选奖2名,奖金各1万元。
3.入围奖10名, 奖金各1000元。
(二)广安城市形象Logo
1.中选奖1名,奖金3万元。
2.备选奖2名,奖金各1万元。
3.入围奖10名, 奖金各1000元。
(三) 广安市歌歌词
1.中选奖1名,奖金3万元。
2.备选奖2名,奖金各1万元。
3.入围奖10名, 奖金各1000元。
(四)广安市魂
1.中选奖1名,奖金3万元。
2.备选奖2名,奖金各1万元。
3.入围奖10名, 奖金各1000元。
五、活动流程
(一)征集作品(2018年10月8日-11月8日)
面向社会公众征集广安城市形象宣传语、城市形象Logo、市歌歌词、市魂。
(二)专家初评(2018年11月9日-11月20日)
组织专家进行初评,优中选优,评选出入围备选广安城市形象宣传语、城市形象Logo、市歌歌词、市魂各50条。
(三)公众投票(2018年11月21日-12月10日)
将入选作品在官网上集中展示,进行大众投票,取投票前30名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四)专家终评(2018年12月11日-12月21日)
组织专家进行终评,各征集内容选出中选奖1名,备选奖2名,入围奖10名。
(五)发布结果(2018年12月25日)
举行广安城市形象宣传语、城市形象Logo、市歌歌词、市魂发布仪式,现场公布评审结果。
六、投稿方式
1.本活动采取网络投稿方式,网络投稿邮箱为gacsxc@163.com
2.网络投稿邮件标题需写明应征作品类别及作品名称,同时提交机构名称或主创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通信地址。
3.参赛者通过活动官网、新华网、广安在线、广安新闻网、天下广安APP、广安播报等媒体渠道下载《广安城市形象宣传语征集活动登记表》《广安城市形象Logo征集活动登记表》《广安市歌歌词征集活动登记表》《广安市魂征集活动登记表》,填写完毕后,连同作品一起提交指定电子邮箱。
七、声明事项
1.应征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2.应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应征者承担。
3.应征作品一经投稿并评选入围,则视为应征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对应征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主办单位有权对参征作品进行修改、发表,有权要求应征者将被采用的作品按照主办方的要求修改完善,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
4.若有内容相同口号,以首先到达组委会者为准。
5.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投稿件不退还。
6.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均属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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