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元 珠海传媒集团公开征集形象标识(LOGO)
珠海传媒集团公开征集形象标识(LOGO)公告
珠海传媒集团是经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市属国有独资文化企业。集团是以原珠海报业传媒集团和珠海广播影视传媒集团为基础,同时整合市内其他国有传媒类资源,组建成立的国内首家全媒体国有文化传媒企业集团。集团现有员工1500余人,旗下拥有报纸、广播、电视、杂志、网站、新媒体、户外媒体等全媒体生产链条和出版发行、数字印刷、广告经营、新媒体运营、文化产业投资、文化产业园区管理、教育培训、会展服务等文化产业全领域经营板块。为进一步提高集团知名度和认同感,提升品牌形象,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形象标识(LOGO)。
征集时间
2019年3月19日至4月19日
▼设计要求▼
1、作品应充分体现珠海传媒集团的党媒属性。充分展示集团致力于打造模式一流、产品一流、效益一流、效率一流,具有强大实力和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的全国一流新型主流媒体集团形象。
2、充分体现珠海传媒集团的优势、内涵与特色。突出传媒特色,突出融媒特色,突出集团以“传媒+”为扭力,以媒体融合为重点,以文化产业为主业,国内首家全媒体国有文化传媒企业集团的特点。
3、创意独到,构思新颖,寓意深刻,简洁大方,庄重美观,具有视觉冲击力。个性鲜明、易于记忆辨识,易于传播。
4、 按VI设计规范设计标志(LOGO),要包含基础要素设计、中文名称、英文名称、标准比例、标准色、辅助色的各种标准组合。中文名称:珠海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英文名称:Zhuhai Media Group Co.,Ltd。
5、作品应有广泛适用性和实用性。便于运用各种工艺手段生产和制作,如可于网站、文件、信笺、宣传用品和媒体宣传等各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可与集团下属公司品牌标识关联并高度衔接。
6、应征投稿者需提供A4纸规格彩色稿一式二份、A4(国际标准纸张210mm×297mm)纸打印的创意设计说明(300字左右)二份,简述作品构思及象征意义。同时提供电子稿,稿件以JPG格式提交,评选入围后以AI、CDR等格式电子文件方式提交,图片分辨率应在300dpi以上,要求高清晰,易分辨。
7、同一应征者可提供多个方案。稿件可以个人或团体名义提交,设计者须注明个人或团体资料(包括参与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及所需注明的其他事项。
注意事项
(一)送寄作品须在信封上注明“形象标识应征作品”字样。
(二)来稿作品恕不退还,请投稿作者自行保留作品底稿。
(三)应征作者应保证作品为作者原创、未公开发表、不侵犯第三方权利,如应征作品发生侵权纠纷,由作者承担全部责任。
(四)作品一经投稿并经评选入围,则视为设计者同意集团自始拥有对该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珠海传媒集团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并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地方以任何形式使用该作品。
(五)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珠海传媒集团。
投稿方式
(一)作品送寄地址:珠海报业大厦16楼1605室,邮编:519000。
(二)电子信箱:zhcmjt@163.com
(三)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56-2639309。
评审方法
1.评审人员:由业内专家和集团公司相关人员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2.评审程序:分评选、公示两个环节进行。评选环节:由评审小组在认真审阅参选方案、充分讨论比较的基础上,对每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择优选定;公示环节:选中作品通过本集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奖项设置
中选奖1名,奖金100000元
入围奖各5名,奖金10000元
1.经确定最终采用的作品,其创作团体或个人将获得奖金人民币拾万元和证书1份。同时,另评出入围优秀作品5幅,其创作团体或个人将获得奖金人民币壹万元和证书1份。
2.上述奖励金额为税前奖金,所得税由获奖的团体或个人自行承担。
3.若本次征集未产生被采用作品,则被采用作品空缺。
珠海传媒集团
2019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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