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元 清镇市融媒体中心公开征集形象标识(LOGO)启事
清镇市地处贵阳西部,是全国西部百强县和贵州省经济强县之一,是贵阳市、贵安新区和黔中经济区的重要节点,被誉为“高原明珠·滨湖清镇”。行政区域面积1383平方公里,总人口50.65万。境内“四湖托市”“三水萦城”,生态良好,是贵州建设全国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样板地。成功入围“2017中国避暑休闲百佳县排名”,被全国爱卫办命名为2018—2020周期国家卫生城市,在国家智库公布的“全国投资潜力百强县”名列第10位。
清镇市融媒体中心由原清镇市广播电视台、原清镇市新闻中心资源整合组建而成,加挂清镇市广播电视台牌子。现拥有清镇广播、清镇电视台、清镇市广播电视台网站、微信公众号清镇发布、微观清镇、微博、黔知道APP等诸多宣传平台,是清镇市思想舆论宣传主阵地。清镇市融媒体中心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扎实抓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更好引导群众、服务群众。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为打造发展质量更高创新活力更强的宜业宜居新清镇贡献媒体力量。
为进一步提升清镇市融媒体中心的品牌、形象和影响力,现面向社会开展有奖征集“清镇市融媒体中心形象标识(LOGO)”活动。
一、征集内容:清镇市融媒体中心形象标识(LOGO)
二、征集时间:即日起至5月30日
三、征集范围:凡设计爱好者均可投稿
四、征集要求:
1.作品设计应通过电脑制作完成,要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2.征集的形象标识(LOGO)整体色彩基调简洁明快,主题突出,具有视觉冲击力,符合新媒体的发展特点,并具有文化品位和清镇特色。
3.与其他机构的形象标识应有明显区别,所有内容必须是原创, 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也不属于公开作品。不得抄袭、模仿,应具有“不可复制性”。若构成侵权责任,由投稿人自行负责。
4.设计稿要附文案创意说明,包括创意及象征意义。
5.投稿须用真实姓名,稿件恕不退还。
6.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作品一经采用,即为清镇市融媒体中心委托创作作品,该作品的修改、使用、署名、复制、发行、展览、放映、网络转播、改编权等所有著作权归清镇市融媒体中心所有,创作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发表、使用。
7.作者在向清镇市融媒体中心提交作品时即视为已认真阅读,并同意标识(LOGO)征集相关规定。
8.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五、投稿方式:
1.投稿时请提供电子版作品两套,第一套为TIFF格式或JPGE格式,作品设计精度应在300dpi以上。第二套为AI格式或PSD格式。
2.应征者应在提交作品时一并提供应征者姓名(或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微信等。投稿邮箱:1156910685 @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清镇市融媒体中心标识logo设计-姓名(机构)-联系电话”字样)。
联系人:鲍老师
联系电话:0851-82521616
地址:清镇市融媒体中心(清镇市云岭西路19号)
六、评选办法:
本活动采用广泛征集、评委评选的方式进行,评选结果将在清镇市融媒体中心所属各媒体刊登。
七、奖励办法:
选定入围作品1件作为清镇市融媒体中心形象标识(LOGO),奖励人民币2000元。
欢迎广大设计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更多点击:征集标志)
清镇市融媒体中心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