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0元 寿县公开征集旅游(LOGO)及宣传口号公告
来源:征集发布网 浏览: 发布日期:2019-05-09截稿日期:2019-06-30
摘要_
寿县公开征集旅游(LOGO)及宣传口号公告
为全面提升安徽省寿县旅游形象,提高寿县旅游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寿县文化和旅游局现面向全国范围公开征集寿县旅游形象标识(LOGO)及宣传口号:
一、征稿要求
(一)形象标识(LOGO)
1.突出寿县旅游主题,形象鲜明,构图简洁,色彩明快、寓意深刻,富有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具有较强的识别性、独特性、创意性、可观性,适合多种载体上推广使用。
2.采用彩色图形设计,设计图稿用电脑制作或手工绘制均可,应包括中文名称和英文名称。电子版以JPG格式提交,图案不低于800×600像素,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每个附件大小不超过5M。纸质版请统一采用A4规格纸张,彩色图稿,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电子版和纸质版附简要的创意和设计说明,字数在300字以内。
3.作品应保证为原创,不得与国内目前已使用或已发表的旅游宣传口号重复,无侵害他人著作权行为。
(二)宣传口号
1.作品要凸显寿县人文、历史、自然特色,充分展示寿县旅游整体形象,有较强的震撼力和号召力;文字精炼、主题鲜明、内涵丰富、简洁易记,符合游客对寿县旅游的心理期望与时代诉求。
2.中文或中英文对照,作品一般不超过10个(含)字,创意突出者可放宽至16个(含)字。纸质版统一用A4纸打印,同时提交WORD文档电子版,并附简要的创意和设计说明(200-500字)。
3.作品应保证为原创,不得与国内目前已使用或已发表的旅游宣传口号重复,无侵害他人著作权行为。
二、征集时间
2019年5月10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三、投稿方式
1.作品以电子版或纸质版的方式投稿。所有应征原始稿件(纸质和电子邮件)均应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单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联络电话、电子邮箱。
2.纸质版作品投稿:纸质应征稿件以快递或挂号信方式寄送,并在信封处注明“寿县旅游形象标识(LOGO)及宣传口号”字样。邮寄地址:安徽省寿县寿春镇国投大厦513室寿县文旅局(收),邮编:232200,联系电话:0554-4023183。
3.电子版作品投稿:shouxianlvyouju@163.com ;电子邮件需在主题上标明“寿县旅游形象标识(LOGO)及宣传口号”。
四、奖项设置
1.形象标识(LOGO)
一等奖1名,奖金30000元;
二等奖2名,每人奖金8000元;
三等奖3名,每人奖金3000元。
2.宣传口号
一等奖1名,奖金30000元;
二等奖2名,每人奖金8000元;
三等奖3名,每人奖金3000元。
如涉税金由获奖单位或个人自行缴纳。
五、组织评选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专家评审和网络投票两种方式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寿县政府网、寿县旅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及时公布。
六、特别声明
1.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和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适当修改入选作品。
2.投稿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专利、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如涉及抄袭、剽窃或存在其他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情形,产生的法律责任完全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3.所有应征作品将不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如经专家评审没有合适作品,不再进行奖项评选,同时将再次面向社会进行征集。
4.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此规则的一切规定及要求。
5.本次征集活动由寿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寿县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5月8日
(更多点击:征集发布网)
一、征稿要求
(一)形象标识(LOGO)
1.突出寿县旅游主题,形象鲜明,构图简洁,色彩明快、寓意深刻,富有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具有较强的识别性、独特性、创意性、可观性,适合多种载体上推广使用。
2.采用彩色图形设计,设计图稿用电脑制作或手工绘制均可,应包括中文名称和英文名称。电子版以JPG格式提交,图案不低于800×600像素,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每个附件大小不超过5M。纸质版请统一采用A4规格纸张,彩色图稿,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电子版和纸质版附简要的创意和设计说明,字数在300字以内。
3.作品应保证为原创,不得与国内目前已使用或已发表的旅游宣传口号重复,无侵害他人著作权行为。
(二)宣传口号
1.作品要凸显寿县人文、历史、自然特色,充分展示寿县旅游整体形象,有较强的震撼力和号召力;文字精炼、主题鲜明、内涵丰富、简洁易记,符合游客对寿县旅游的心理期望与时代诉求。
2.中文或中英文对照,作品一般不超过10个(含)字,创意突出者可放宽至16个(含)字。纸质版统一用A4纸打印,同时提交WORD文档电子版,并附简要的创意和设计说明(200-500字)。
3.作品应保证为原创,不得与国内目前已使用或已发表的旅游宣传口号重复,无侵害他人著作权行为。
二、征集时间
2019年5月10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三、投稿方式
1.作品以电子版或纸质版的方式投稿。所有应征原始稿件(纸质和电子邮件)均应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单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联络电话、电子邮箱。
2.纸质版作品投稿:纸质应征稿件以快递或挂号信方式寄送,并在信封处注明“寿县旅游形象标识(LOGO)及宣传口号”字样。邮寄地址:安徽省寿县寿春镇国投大厦513室寿县文旅局(收),邮编:232200,联系电话:0554-4023183。
3.电子版作品投稿:shouxianlvyouju@163.com ;电子邮件需在主题上标明“寿县旅游形象标识(LOGO)及宣传口号”。
四、奖项设置
1.形象标识(LOGO)
一等奖1名,奖金30000元;
二等奖2名,每人奖金8000元;
三等奖3名,每人奖金3000元。
2.宣传口号
一等奖1名,奖金30000元;
二等奖2名,每人奖金8000元;
三等奖3名,每人奖金3000元。
如涉税金由获奖单位或个人自行缴纳。
五、组织评选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专家评审和网络投票两种方式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寿县政府网、寿县旅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及时公布。
六、特别声明
1.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和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适当修改入选作品。
2.投稿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专利、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如涉及抄袭、剽窃或存在其他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情形,产生的法律责任完全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3.所有应征作品将不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如经专家评审没有合适作品,不再进行奖项评选,同时将再次面向社会进行征集。
4.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此规则的一切规定及要求。
5.本次征集活动由寿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寿县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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