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元 凤山县党建“LOGO”公开征集启事
来源:征集发布网 浏览: 发布日期:2019-05-16截稿日期:2019-05-27
摘要_
凤山县党建“LOGO”公开征集启事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凤山县党建工作品牌化建设,提高凤山县党建工作知名度和影响力,进一步营造党建助脱贫的浓厚氛围,中共凤山县委员会组织部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凤山县党建“LOGO”作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凤山县党建标识(LOGO)。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凡愿意遵守本次征集活动规则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均可参加。
三、征集要求
1、主题突出。投稿作品要反映“凤山党建”这一主题,蕴含凤山地理区位、资源禀赋、风土人情、文化特色、干群精气神等良好风貌,注重党建、创新、人性化设计,作品要具有唯一性、标志性、时代性、引领性。
2、易于识别。设计的“LOGO”标识应易于记忆、可辨,兼具党建和凤山独特品味,有代表性的主题色调,并合理搭配色调,具有独特的象征意义且没有歧义,不能与其他标识近似或者雷同。
3、方便传播。参选标识图案要有鲜明的设计创意和表现形式,要简洁、流畅、大气、生动、易懂,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整体美感度和视觉冲击力,适合长期固定使用,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等传播。
4、必须原创。投稿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且未在它处公开发表及使用过的作品,不得剽窃和抄袭、雷同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知识产权,并符合国家注册条件,否则将取消其参评资格,由投稿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赔偿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四、征集时间
2019年5月16日——5月27日。
五、投稿要求
1、来稿作品手工绘制、电脑制件或电子图片不限,每件作品报送材料大小均为A4规格,标识设计图案规格为10cm×10cm,填充色彩并注明标准色值。
2、图片清晰、色彩准确,并附500字左右设计寓意说明。
3、注明设计者真实姓名、邮编、联系电话。
4、参选作品可采取电邮、邮寄、送交三种方式递交。电邮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寄以投稿人所在地邮戳为准,直接送交以主办方签收时间为准,但参选作品须在2019年5月27日18:00前送达。截止时间以后投递的作品视为无效,因参选者误投、网络系统故障等原因造成作品延误、损坏、丢失等现象,主办方不承担责任。
5、投稿地址:凤山县党员教育中心(中共凤山县委员会组织部211室);
邮编:547600;
联系人:邹朝钟;
联系电话:0778—6811379,15177888591;
邮箱:fs6811379@126.com。
6.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共凤山县委员会组织部。
六、评选及奖励办法
1、中共凤山县委员会组织部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作品进行评审,专家组对所有参评作品进行初评,从中选3件入围作品公开接受广大群众评选,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后确定最终作品作为选用标识,并向社会公布。
2、在本次征集中最终采用的作品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0元,其余入围作品奖励人民币500元。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3、若以入围作品为基础,综合其他元素,重新设计新LOGO,则不再对作品给予奖励。
4、具体评选办法由中共凤山县委员会组织部负责制定并解释。
七、其它说明
1、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凡经评选获奖的作品,中共凤山县委员会组织部将按有关法规申报知识产权,其知识产权归中共凤山县委员会组织部所有,包括对作品进行再修改、设计、注册、出版、发布、宣传、使用、展示等,不再另付稿酬;未经允许,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获奖单位、团体、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2、征集作品文案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3、凡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均由设计投稿者承担一切后果。
4、中共凤山县委员会组织部对本征集活动各条目均保留最终解释权。
(更多点击:征集标志)
一、征集内容
凤山县党建标识(LOGO)。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凡愿意遵守本次征集活动规则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均可参加。
三、征集要求
1、主题突出。投稿作品要反映“凤山党建”这一主题,蕴含凤山地理区位、资源禀赋、风土人情、文化特色、干群精气神等良好风貌,注重党建、创新、人性化设计,作品要具有唯一性、标志性、时代性、引领性。
2、易于识别。设计的“LOGO”标识应易于记忆、可辨,兼具党建和凤山独特品味,有代表性的主题色调,并合理搭配色调,具有独特的象征意义且没有歧义,不能与其他标识近似或者雷同。
3、方便传播。参选标识图案要有鲜明的设计创意和表现形式,要简洁、流畅、大气、生动、易懂,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整体美感度和视觉冲击力,适合长期固定使用,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等传播。
4、必须原创。投稿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且未在它处公开发表及使用过的作品,不得剽窃和抄袭、雷同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知识产权,并符合国家注册条件,否则将取消其参评资格,由投稿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赔偿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四、征集时间
2019年5月16日——5月27日。
五、投稿要求
1、来稿作品手工绘制、电脑制件或电子图片不限,每件作品报送材料大小均为A4规格,标识设计图案规格为10cm×10cm,填充色彩并注明标准色值。
2、图片清晰、色彩准确,并附500字左右设计寓意说明。
3、注明设计者真实姓名、邮编、联系电话。
4、参选作品可采取电邮、邮寄、送交三种方式递交。电邮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寄以投稿人所在地邮戳为准,直接送交以主办方签收时间为准,但参选作品须在2019年5月27日18:00前送达。截止时间以后投递的作品视为无效,因参选者误投、网络系统故障等原因造成作品延误、损坏、丢失等现象,主办方不承担责任。
5、投稿地址:凤山县党员教育中心(中共凤山县委员会组织部211室);
邮编:547600;
联系人:邹朝钟;
联系电话:0778—6811379,15177888591;
邮箱:fs6811379@126.com。
6.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共凤山县委员会组织部。
六、评选及奖励办法
1、中共凤山县委员会组织部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作品进行评审,专家组对所有参评作品进行初评,从中选3件入围作品公开接受广大群众评选,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后确定最终作品作为选用标识,并向社会公布。
2、在本次征集中最终采用的作品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0元,其余入围作品奖励人民币500元。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3、若以入围作品为基础,综合其他元素,重新设计新LOGO,则不再对作品给予奖励。
4、具体评选办法由中共凤山县委员会组织部负责制定并解释。
七、其它说明
1、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凡经评选获奖的作品,中共凤山县委员会组织部将按有关法规申报知识产权,其知识产权归中共凤山县委员会组织部所有,包括对作品进行再修改、设计、注册、出版、发布、宣传、使用、展示等,不再另付稿酬;未经允许,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获奖单位、团体、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2、征集作品文案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3、凡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均由设计投稿者承担一切后果。
4、中共凤山县委员会组织部对本征集活动各条目均保留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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