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元 高台县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高台公安形象标识(LOGO)的公告
高台县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高台公安形象标识(LOGO)的公 告
为进一步提升高台公安良好社会职业形象,树立高台公安精神,增强全体公安民警、辅警的归属感和荣誉感,高台县公安局特面向社会征集“高台公安形象标识(LOGO)”,用于高台公安微信、微博、今日头条、抖音、百家号等宣传工作及其他公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
高台县公安局
二、征集范围及时间
面向全社会征集,欢迎所有关心、关注、支持高台公安工作的个人和组织积极参加征集活动,每个单位或个人报送征集作品数量不限。本次征集活动从即日起开始至5月31日17时截止。
三、征集要求
1、充分体现高台公安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理念,彰显高台公安爱岗敬业、勇于拼搏、敢于担当的精神(体现其中一方面或全部均可),设计具有地域、人文特色的高台公安LOGO;
2、LOGO设计作品要主题突出、寓意深刻,线条流畅、色彩明快、造型大气、简洁、美观,有艺术性和创新性,能体现正能量,融思想性、艺术性、实用性于一体。
3、LOGO设计作品应易于推广传播,延展性、实用性强,可在网站、新媒体平台、媒体宣传、宣传用品及印刷、雕刻等各种场合、载体上使用。
4、被选中拟采用的LOGO设计作品提交文件应包括彩色稿、黑白稿(网格图)以及两种设计标准图稿。
5、LOGO设计作品中不得出现任何与创作者或创作公司、企业有关的信息。
四、投稿方式
1、设计作品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到邮箱:598032139@qq.com,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并提供源文件(PSD或AI矢量文件)。同时,需提交设计者本人签名的《高台公安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承诺书》扫描件1份。
2、邮件标题:LOGO征集-作者姓名或单位名称;邮件内容需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或者设计单位名称)、工作单位、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E-mail,以及简要的创意说明(阐述作品设计的创意基础和蕴含寓意,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
3、投稿联系人:王警官,联系电话:13993667571。
五、评选方法及作品奖励
公开征集结束后,由主办单位按照征集要求对提交作品进行评选,最终评选出“高台公安形象标识LOGO”1个。设计作品一旦被主办单位采用,即视为设计者自愿将该作品版权和使用权有偿转让给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向被采用作品设计个人(或单位)支付1000元的转让费。
最终决定采用的标识LOGO,高台县公安局可提出修改意见,设计者应无条件配合修改,修改后的版权和使用权仍归高台县公安局所有。
六、版权界定
(一)原创界定。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未在其他征集活动中获奖或在媒体上公开发表,拥有完全的知识产权。所有应征作品概不退还,创作者请自留底稿。
(二)所有权界定。此次征集活动结束后,活动主办单位决定采用的应征作品知识产权、所有权、修改权和解释权均归本次活动主办单位所有。被采用作品设计个人(或单位)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征集活动结束后,未获奖的作品,主办单位可自行处理。
(三)保密界定。应征者应在作品征集期间对参与本次活动所提交的与作品相关的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上述资料或信息。
附:《高台公安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承诺书》
主办单位:高台县公安局
2019年5月28日
高台公安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
承 诺 书
承诺人已充分知晓并自愿接受“高台公安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的要求和规则,谨向主办方承诺如下:
1、承诺人保证除主办方及指定的内部工作机构外,不得对外披露应征方案本身及其创意。
2、承诺人保证作品为原创,拥有完整、排他的著作权,除参加本征集活动外,未曾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
3、承诺人保证,作品入选成为高台公安形象标识,一切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成为高台公安形象标识(LOGO)的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4、承诺人保证其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由承诺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因承诺人违反本规定,致使主办方遭受任何损失,主办方有权要求其赔偿。最终解释权归属于主办方。
5、本承诺书自承诺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证件类型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人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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