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00元 关于公开征集广西离退休干部“多彩金秋”文化活动标识(LOGO)的启事
来源:征集发布网 浏览: 发布日期:2019-06-25截稿日期:2019-08-30
摘要_
关于公开征集广西离退休干部“多彩金秋”文化活动标识(LOGO)的启事
关于公开征集广西离退休干部“多彩金秋”文化活动标识(LOGO)的启事
来自广西老干部为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文化建设,不断扩大“多彩金秋”文化活动品牌的影响力、感染力、渗透力,提升我区离退休干部文化活动形象,充分展示离退休干部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的精神风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老干部局(以下简称“主办单位”)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多彩金秋”标识(LOGO)征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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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概况
2013年以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老干部局以“坚定文化自信,讲好广西故事”为理念,以“多彩金秋”文化活动为平台,积极培育离退休干部特色文化,丰富离退休干部精神文化生活。“多彩金秋”是广西全区性离退休干部文化活动,每年重阳节前后举行,历时一个月,全区每年参与活动的离退休干部达20多万人次,是全区离退休干部展示自我的大舞台。“多彩金秋”文化活动包含文化艺术展演、书画摄影作品展示、体育健身交流三大类内容,开展有文艺汇演、山歌会、戏曲展演、书画摄影展以及乒乓球、门球、棋牌、太极拳(剑)交流展示等丰富多彩、老同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如今,已成功举办六届的“多彩金秋”文化活动已成为广西全区离退休干部每年翘首以盼的盛大节日,老干部文化品牌已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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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对象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国公开进行,凡具有一定设计能力或相关设计经验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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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时间
自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8月30日(以当地邮戳或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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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要求
(一)作品应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创意新颖、寓意贴切,充分体现“广西元素”,体现离退休干部群体特征。
(二)作品应形象简洁、色彩明快,辨识度高,具有视觉吸引力和整体美感,易于辨认、制作、传播,方便应用。
(三)作品应遵循标志标识艺术创作规律,符合标志标识设计表达规范。设计图稿应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的纸上。电脑设计作品,应同时提交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JPG,分辨率在300dpi以上,色彩模式为RGB。同时需附创意说明,包括设计理念、标志图形、色彩等详细说明,并简述其构思及意义,有助于评选时评委对作品的理解。
(四)应征作品数量不限,应征者可同时提交多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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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须知
作品可邮寄或以电子邮件两种方式投稿,同时须注明投稿机构名称或个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以及作品创意说明等信息。邮寄投稿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七星路126号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文化建设处;邮编:530022。电子投稿邮箱:gxlgwhjs@126.com,邮件标题注明“‘多彩金秋'LOGO征集”字样。联系人:林秋凤;电话:0771-280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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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方式和奖励办法
(一)主办单位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并将评选结果在相关媒体、网络上公布,接受监督。
(二)本次活动设5个入围标识,并从中评选出1个入选标识。给予入选标识13000元(税前)报酬,其余4个入围标识各鼓励1000元(税前)。同时,分别给入选标识和入围标识作者颁发荣誉证书。以上金额含个人所得税,实发金额以主办单位代扣个人所得税后为准,主办单位不再承担由于报酬(鼓励)之外及其他原因所产生的任何税项和费用。如应征作品未达到规定的设计要求,以上名额均可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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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声明
(一)投稿人须保证作品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凡因应征作品引起的任何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争议、纠纷及赔偿责任等,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并以此启事视同完成告知义务。主办单位如因此遭受到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款、罚金、诉讼费、律师费等),均有权向投稿人追偿。
(二)应征作品中,入选标识将被视为主办单位委托创作之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应征作品一经评为入选标识,即视为已被主办单位采用,主办单位即刻拥有入选标识的著作权,主办单位除按照约定的方式对入选标识作者支付报酬外,无须再另付任何其他费用。
(三)若入选标识、入围标识涉及侵权,已发的报酬(鼓励)及证书应予以追回。
(四)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投稿人应自行负担与本次征集相关的设计费、方案制作费。因其他非主办单位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五)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投稿即视为同意本启事内容。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老干部局
(更多点击:征集标志) 2019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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