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0元 征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主题歌曲、标识(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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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内容及要求
征集内容
主题歌曲的作词、作曲、演唱及MV录制。
征集要求
主题歌曲要充分反映新疆作为古丝绸之路重要通道的人文历史、新时代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独特优势、广阔前景;
主题歌曲风格不限,倡导创新力、感染力、传播力强的音乐表达;
演唱者要具有一定知名度和良好公众形象。
主题歌曲先征集歌词,经专家评选确定后再谱曲并提交小样,小样审核通过后完成歌曲成品(wav格式),由被选定的歌词作者集成开展主题歌曲创作全部工作。
(二)“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标识(LOGO)
LOGO要准确体现新疆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特色,展示核心区的形象和地位,具有延展性和包容性,适用于平面、立体、自媒体、市场营销等活动。标志需附详细的设计理念和创意说明。
02
征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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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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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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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布
评选结果将在中国一带一路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等网站公布,并在活动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举行颁奖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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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4、所有提交作品不退稿,选用情况请关注公告发布网站。
5、投稿作品一经选用,其所有权、使用权、发表权及改编权均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6、奖金个人所得税由主办方代缴,个人在创作、投稿过程中产生的费用自理。
7、本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活动各项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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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递方式
投递作品请同时发送至以下邮箱:
985893907@qq.com
470228603@qq.com
609171069@qq.com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推进实施“一带一路”
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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