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0元 “忻州杂粮”品牌形象标识与广告宣传语征集启事
为进一步彰显忻州作为杂粮大市的责任意识,展示忻州杂粮良好形象,提升忻州杂粮的知名度,将“忻州杂粮”打造为全国名优品牌,现忻州市杂粮产业发展中心面向全社会公开有奖征集“忻州杂粮”品牌形象标识(LOGO)及广告宣传语(slogan)。
一、征集范围
面向国内外相关策划、设计机构及个人公开进行有奖征集。
二、征集要求
(一)形象标识(LOGO)
1、图案简洁、主题鲜明、创意新颖、内涵丰富,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标识的设计应能体现忻州—“中国杂粮之都”、忻州—“心灵之舟”、“忻州杂粮·忻地膳粮”等文化内涵,充分体现“天然”、“有机旱作”、“营养保健”的独特品质。设计标识应富有个性、易于识别,易于被不同地域和文化背景人士理解和认同,适合广泛传播。
2、设计图案应新颖、清晰、简洁、大方、色彩鲜明,图形符号功能强,并适合单色或彩色印刷。
3、配有图案中的颜色、形体、结构等视觉元素应有相应的文字释义。
4、标识手绘、电脑制作均可。手绘用广告(水粉)色绘制,图样以A4纸为标准,并附doc或docx格式的文字释义。电子文件可以为矢量图格式CDR、EPS、AI或分辨率不低于300dpi的位图格式JPG/JPEG、BMP、PNG格式(位图格式须提供矢量原始设计图,以便用于宣传推广等活动。)
5、标识设计理念的文字释义控制在1000字以内。
(二)广告宣传语(slogan)
1、内容围绕忻州杂粮“原生态”、“无公害”、“绿色”、“有机”、“营养保健”等主题,体现“中国杂粮之都”、“忻州心灵之舟”、“天然有机”、“地道杂粮”等元素;同时,将“五台山佛教圣地”元素(五台山位于忻州市)也融入进去。要求内涵丰富,充分体现忻州杂粮产品的独特优良品质,适用于对外宣传和推广活动使用。
2、形象宣传口号要充分体现忻州杂粮的发展特色、品质追求、历史定位和发展愿景,语言表述要基于现实、紧跟时代、引领发展,内容要主题深刻、创意新颖、词语精炼、耐人品味,句式要合辙押韵、朗朗上口,便于记忆和宣传,字数在20字内。
3、形象宣传口号文字释义控制在1000字以内。
三、作品报送方式
(一)投稿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以应征作品为对象进行征集、评选。对于每幅应征作品,投稿人以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提交,不接受当面提交。
1、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须将文件以压缩格式发送,压缩包名称格式为:“姓名(或公司)XXX”-宣传口号(形象LOGO标识)设计稿,内含:《宣传口号(形象标识LOGO)设计稿》(含doc或docx格式的构思创意及设计说明)、《“忻州杂粮”公共品牌形象标识征集报名表》签字或盖章后的扫描件、《“忻州杂粮”品牌形象标识与广告宣传语应征作者承诺书》签字或盖章后的扫描件等文件。(注: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作品的投稿人或单位,须保存好纸质版的报名表和承诺书,如作品获奖,须将纸质原件邮寄至山西省忻州市杂粮产业发展中心)。
2.以信函方式提交。信函内包含:《宣传口号(形象标识LOGO)设计稿》(含doc或docx格式的构思创意及设计说明,刻成数据光盘)、《“忻州杂粮”品牌形象标识征集报名表》(须签字或盖章)、《“忻州杂粮”品牌形象标识与广告宣传语应征作者承诺书》(须签字或盖章)等文件。
(二)联系方式
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紫檀西街忻州市杂粮产业发展中心(科技创新中心一楼)
邮政编码:034000
联系人:张毓曼
联系电话:0350-3030598 18730223226
邮箱:xzszlzx@163.com
四、征集时间
2019年10月10日—2019年11月10日18:00时(以收件时间为准,截止时间后送达作品,不具有应征资格)。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形象标识及宣传口号各1个(形象标识奖励2万元,宣传口号奖励1万元)。
二等奖:形象标识及宣传口号各2个(形象标识奖励3000元,宣传口号奖励2000元)
三等奖:形象标识及宣传口号各5个(形象标识奖励2000元,宣传口号奖励1000元)
六、评审及公布
委托忻州市杂粮产业协会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专业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作品进行评审,并将获奖作品在忻州人民政府网、忻州网等主流媒体进行公示。
七、特别说明
1、来稿请注明投稿人身份[包括单位名称(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因投稿人身份不明确或联系方式不准确而产生的纠纷由投稿人自行解决。
2、应征作品内容应积极健康向上,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社会道德标准。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因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而导致的任何纠纷均由应征者承担责任,该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行政、刑事法律责任及赔偿直接或者间接经济损失等全部责任。所提交的形象LOGO标识设计图稿件中,不得出现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
3、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为其本人原创,承诺对其提交的作品拥有完全的知识产权,如因剽窃、抄袭或者其他侵权行为而发生第三人对其作品主张权力的情况,投稿人承担完全的责任和损失,忻州市杂粮产业发展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一旦发生忻州市杂粮产业发展中心先行承担责任的情况,投稿人负责赔偿忻州市杂粮产业发展中心双倍损失。忻州市杂粮产业发展中心扣留获得入围奖以上奖项作品奖金的30%作为原创保证金,在采纳使用一年后,没有出现知识产权争议的情况下,无息支付给采纳作品的作者。
4、获奖作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投稿人须承诺其著作权、商标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一切知识产权权利全部归忻州市杂粮产业发展中心所有。忻州市杂粮产业发展中心有权以任何形式永久使用获奖作品,未经忻州市杂粮产业发展中心同意,包括获奖者在内的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获奖作品。
5、投稿人的承诺书为本活动不可分割之文件。
6、所有获奖作品奖金的个人所得税自理,颁奖时将代扣个人所得税。
7、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不予退稿。
8、凡投稿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9、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忻州市杂粮产业发展中心所有。
附件:1、《“忻州杂粮”品牌形象标识与广告宣传语征集报名表》
2、《“忻州杂粮”品牌形象标识与广告宣传语应征作者承诺书》
“忻州杂粮”品牌形象标识与广告宣传语应征作者承诺书
承诺人已充分知晓并自愿接受《“忻州杂粮”品牌形象标识与广告宣传语征集启事》相关流程和细则,谨向主办方承诺如下:
承诺人保证参加此次征集活动作品为创作人(创作单位或创作者)自行创作,拥有完整的著作权。
承诺人保证其投稿的作品为原创作品。除参加本征集活动外,未曾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曾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
承诺人保证其在全国范围内未曾自行或授权他人对应征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和开发。自承诺人开始创作应征作品之日起至本次活动评选结果揭晓,承诺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表、宣传和转让其应征作品。
承诺人确认,自作品入围获奖名单公布之日起,该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承诺人除根据征集方案中规定的条目获得相应的奖励外,放弃任何权利的主张。
承诺人确认,应征作品一旦成为“忻州杂粮”品牌LOGO,需配合忻州市杂粮产业发展中心完善后续所需的VI体系。承诺人除根据征集方案中规定的条款获得相应的奖励外,放弃任何权利的主张。
承诺人保证其应征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有承诺人的作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由承诺人自行处理解决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主办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承诺人保证其承诺真实可靠,并善意履行本承诺。如有违反而导致主办方受损害的,承诺人将承担相应一切法律责任。同时主办方将取消承诺人应征资格,并保留追诉和处置权。
本承诺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本承诺书自承诺人签字(和/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姓名或机构名称:
证件类型/号码:
承诺人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忻州市杂粮产业发展中心
2019年10月10日
(更多点击:征集发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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