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元 征集宝山普法宣传形象标识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大全民普法力度,为新时代宝山法宣工作提供新的载体,宝山区法宣办、宝山区司法局决定开展“宝山普法宣传卡通形象、标识(logo)、宣传口号”征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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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具体要求
活动名称
宝山普法宣传卡通形象、标识(logo)、宣传口号征集。
活动组织
宝山区法宣办、宝山区司法局。
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征集,个人和组织均可投稿。
时间安排
作品征集:11月22日—— 12月7日。
评选阶段:12月7日——12月15日。
作品确定及发布:12月下旬。
五、征集要求
创作要求
政治性。作品要具有鲜明的政治导向和正确的价值取向,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要求。
艺术性。作品要原创,较好的使用文字、图形的表达方式、表现手法,生动、直观、形象的体现新时代普法宣传的特点和宝山特色。
传播性。作品要有感染力,喜闻乐见,朗朗上口,便于群众接纳,适合新媒体宣传和传统媒体宣传。
内容要求
卡通形象需匹配一个中文名字,名字应便于发音,便于记忆,没有歧义,并配上相应文字说明。LOGO需配相应文字说明。宣传口号句式不限,可以为一句话、一组词或是对仗句等形式,字数限制在5-20字以内。
形式要求
卡通形象和LOGO以电子稿JPEG形式提交,设计稿颜色模式必须是RGB,应征者还需提供卡通形象多视图(包括正面、背面、侧面)和多表情、多形态图。文件规格为国际标准A4或A3尺寸的jpg文件。作者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图(如AI、CDR、PSD、PNG等格式),进入初选名单后需报送源文件。宣传口号以word形式提交。
版权要求
作品应为应征者原创、首发作品,不得有抄袭等侵权行为,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作品一经录用,主办方与作者签订版权转让协议,作品版权归主办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使用权、发布权、处分权,并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各种开发应用,获奖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所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应征者承担。
参与方式
作品可以个人或团队、单位名义报送。同一作者投稿数量不限,获奖次数不限。参选作品请自行保留底稿。
参赛作品于11月22日起接收报送,截至12月7日。
报送渠道:
邮箱:baoshanfaxuan@163.com;
光盘邮寄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西门街100号宝山区司法局,收件人“孙玉梅”,邮编201900。报送邮件标题或邮寄信封上请注明“卡通形象征集”字样。
报送材料请附参赛作品创意说明表。
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对各类参赛作品分别设置一等奖1名,区司法局向其支付作品转让费5000元;二等奖2名,区司法局向其支付作品转让费3000元;三等奖3名,区司法局向其支付作品转让费1000元。
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主办方对本次活动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孙玉梅、沈璐婷。
联系电话:56694361
大赛答疑请加微信zhengjifabu或扫描二维码,qq交流群2235644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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