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元 缙云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公告
缙云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根据《缙云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缙委办发〔2018〕40号),于2018年8月14日经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批准注册正式成立。公司是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国有公司。
公司承担城市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土地平整开发、建筑工程的建设管理以及实业投融资、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经营管理、房屋征迁、经营管理授权的国有资产、供排水经营管理、市政设施租赁等。
公司下设6个子公司:浙江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缙云县鼎城投资有限公司、缙云县安居建设有限公司、缙云县欣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缙云县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缙云县伟达给排水安装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缙云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标识体系,展示公司的职能定位和良好风貌,提升知晓度和影响力,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缙云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形象标识(LOGO)。具体征集事宜如下:
一、征集内容
缙云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标识(包括标准图形、标准字体、标准色彩及标准组合)。
二、征集时间
2019年12月10日至2019年12月30日。
三、应征资格
面向全国征集,凡具备相关专业能力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加。
四、征集要求
1.设计作品须结合缙云地域特色元素,注重表达城投公司作为互信互利、合作共赢、创造价值、效率取胜、品质精良的经营理念和领军城市建设、共创幸福家园,追求卓越质量、打造资产航母的使命愿景。
2.设计作品要有鲜明的设计创意和表现形式,构思新颖、构图简洁、寓意深刻、美观大方,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感染力,易于识别与传播(需附设计理念和创意说明)。
3.标识设计应体现广泛适用性,能够应用于城投公司的各种场合和载体,可做适当应用展示。
4.应征者须同时提交《缙云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形象标识征集活动申报表》、《缙云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形象标识应征承诺书》(以下简称《申报表》《承诺书》)、《设计方案》(可供输出的电子文件或光盘)、《设计方案说明》4份文件。《承诺书》和《申报表》请关注缙云县人民政府网站获取链接下载。
①设计方案应包括彩色版和黑白版设计图稿,方案不限于平面设计稿,可附加三维立体造型。
②方案说明应有助于对作品的理解,主要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
③作品的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TIF或JPG格式;A4纸打印,图片不小于纸幅三分之二。作品中选后应提供矢量图(AI或CDR文件)。
④应征者可提交最多3件作品(每件作品应单独提交)。
五、投稿方式
1.应征作品可通过特快专递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提交(以寄出地邮戳或电子邮件收件时间为准),并分别在信封正面和邮件主题注明“缙云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形象标识征集”字样。
2.投稿地址: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旭山路东方苑3幢602,缙云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联系人:蔡小姐,联系电话:0578-3276690,邮编:321400。
3.投稿电子邮箱:1354771412@qq.com
4.来件因延误、丢失、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等其他非主办方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作品评选
主办方将邀请专家、学者及相关人员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缙云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七、奖励办法
1.本次形象标识征集活动,将评选出3件入围作品,并在入围作品中评选出1件入选作品。
2.入围作品奖励人民币2000元,入选作品奖励人民币6000元。上述奖金均指税前金额。获奖人员需自行提供发票,奖励按就高原则执行,不重复奖励。
3.根据参赛作品情况,主办方有权决定对相应奖项不予评定或减少奖项名额。
八、知识产权
1.所有应征作品方案概不退还,创作者请自留底稿。
2.应征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除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外,未曾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不得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如应征作品发生侵权纠纷,由作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取消参选资格。
3.入围作品在作者领取奖金后,其作品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拥有入围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包括对其进行再设计、生产、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入围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4.投稿人需签署《缙云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形象标识征集应征承诺书》,同意并遵守主办方的全部规定和要求。
九、其他说明
1.主办方拥有对此次形象标识设计及其作品的最终决定权。
2.主办方对本公告、附件及其补充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
缙云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0日
大赛答疑请加微信zhengjifabu或扫描二维码,qq交流群2235644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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