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元 酒泉市智慧教育云平台LOGO征集公告
为充分发挥“智慧教育云平台”的功能,为广大师生提供更好的智慧教育服务,展现酒泉教育的特色,现面向全市教育行政机构、各类学校、社会个人征集“酒泉市智慧教育云平台”—“学在酒泉”的LOGO标志。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单位
酒泉市教育局
二、征集内容
“学在酒泉”智慧教育云平台标志(LOGO)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4月12日止(以发送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四、征集范围
全市教育行政机构、各类学校、社会各界关心我市教育发展的个人(个人或团队均可)
五、作品要求
1.紧扣“酒泉市智慧教育云平台”的特色和特点,主题鲜明,形象突出,内涵丰富;
2.构思新颖,表达准确、图案清晰、寓意深刻,富有感染力与视觉冲击力;
3.需具有明显的标准图形、标准字、标准色,便于制作应用,符合播出、印刷等推广传播的需求;
4. LOGO中必须体现含有“学在酒泉”文字内容的元素;
5.设计方案为未公开发表的作品,禁止抄袭他人(或网上摘抄),如有雷同,取消征集资格;
6.所有作品需以电子版形式提交,包括手工绘制的LOGO也需拍成照片以电子版形式提交,其中图片需存储为JPG或BMP格式,(分辨率600*600dpi以上,大小不超过5M);
7.作品应附有不超过200字的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
六、投稿方式
1.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提交,有意者请于活动截止日前,将电子版设计文稿发至指定邮箱。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2.作品请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815618488@qq.com邮件主题填写为“酒泉市智慧教育云平台”LOGO征集+设计人姓名”。
3.联系人:杨振平 电话:0937-3926465 1809370314
七、评审办法及奖项设置
1.评审办法。市教育局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征集的标识(LOGO)设计方案进行评选,在征集作品中确定五件入围,择优确定一件予以录用。入围的标识(LOGO)和设计方案将通过酒泉教育信息网进行公布。活动中如果征集作品数量、质量达不到评审要求,教育局有权做出延期征集、奖项空缺的决定。
2.奖项设置。设最佳作品奖1个,奖金1000元;入围优秀作品3个,每件作品奖金500元。作品入围者凭身份证及银行账号领取奖金。
八、权责声明
1.对于入围的应征作品,著作权、使用权等相关权利全部归酒泉市教育局所有,入选的个人或团体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酒泉市教育局享有对入选作品进行修改、再设计、注册、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使用等权利。应征者不再享有与该作品著作权有关的任何权利。
2.凡向主办单位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通知所有条款,酒泉市教育局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酒泉市教育局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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