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元 讷河市市标LOGO征集
征集
讷河市市标
关于开展征集讷河市市标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社会团体:
“市标”是一座城市人文历史、精神风貌的浓缩和象征,是城市形象的重要标记和展示城市特色的名片,也是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的重要体现。开展“市标”征集评选活动,不仅有利于激发全市人民激情干事、勇创新业,热爱讷河、建设美好家园的热情,也有利于进一步彰显讷河城市魅力,对于提升城市品位、知名度和美誉度,加快推进“秋水之城”建设步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按照市委要求,现面向社会广泛开展“市标”征集评选活动。01
征集时间:
2020年4月30日前。
征集方式:
1.召开各届代表人士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
2.联系规划设计部门专门设计;
3.组成专班进行团队设计;
4.面向社会公开征集。03
征集要求:
1.设计新颖,通俗易懂,体现讷河的地理特点和城市历史文化内涵,展示新时代新讷河精神面貌。
2.形象高雅美观,构图简洁明快,色调鲜明生动,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
3.设计作品采用彩色图形设计,不限于平面设计稿,可附加三维立体造型和动漫设计。
4.作品需为新创、原创的成型作品,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社会主流价值观,适合在各种传播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
5. 作品一经采用,奖励现金人民币3000元;作品的知识产权类权益归征集方单方面所有。0
作品提交方式:
1.网络投稿请发至邮箱:qlb2311@163.com。
信件邮寄地址:讷河市党政办公中心3号楼417室,收件人:乔立波,邮编:161300。
联系电话:0452-3325748。
2.稿件内需注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通信地址。作品需附200字左右的创意说明。
3.作品以JPG-RGB图片形式,RGB色彩模式提交,请务必保证图片内文字的可辨识度,作品有效尺寸最长边在2000像素以上,每张图片大小控制在5M以上,不高于10M。5
评审流程:
1.方案初评阶段:评选组委会对所有应征方案进行初评,选出5个符合评选标准的市标进入复评。
2.公众投票阶段:将进入复评的市标在网站、电视、微信等媒体进行公示,并接受公众网络投票或微信投票。
3.复评审议阶段:评选组委会结合公众投票结果进行复评,评选出市标。
4.政府审议阶段: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审议通过,将评选结果向社会公布。
5.媒体宣传阶段:市标确定后,将通过广播、电视、网站、微信等媒体进行全面宣传报道。6
评选组委会组成:
评选组委会将由市委宣传部、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方面的专家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知名人士组成的评选组委会负责。评选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主要负责组织实施评选的具体工作。
此次活动所有来稿(含录音制品)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中共讷河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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