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00元 东营市城市形象宣传语和标识征集启事
为进一步提升东营市城市形象和品位,丰富城市人文内涵,扩大城市影响力、吸引力,增强市民认同感、归属感,提高城市知名度、美誉度,中共东营市委宣传部、东营市文化和旅游局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东营市城市形象宣传语和标识。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范围公开征集,专业设计机构和个人均可参加。
二、征集要求
(一)城市形象宣传语
1、准确把握东营历史文化底蕴和现实时代特征,反映东营开放、文明、积极向上、富有活力的城市形象,充分体现东营的区域特色、文化精髓、人文风貌、产业优势等,提炼出城市鲜明的个性特征。
2、宣传语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无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要紧跟时代步伐,高扬主旋律,昂扬向上、催人奋进,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吸引力、感召力,具有较强的宣传效果。
3、宣传语要定位准确、主题突出,创意独特、内涵丰富,文字简练、通俗易懂,易读易记、朗朗上口,无不良涵义和负面联想,辨识度高,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易于被人们接受和传播。
4、宣传语可以为单条,也可以为多条。所提交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杜绝抄袭,已使用或正在使用的宣传语,不在本次征集范围之内。
5、如遇相同(相近)宣传语,以优先提交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6、应征作品字数原则上控制在20个字以内,同时需提供200字左右的方案说明。要阐述清楚作者创作思路、理念、宣传语具体含义(或寓意)。
(二)城市形象标识(Logo)
1、能够体现东营的历史人文底蕴、自然景观或城市时代精神。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与其他城市形象标识雷同或相似,且Logo尚未被注册。
3、Logo应彩色设计,图案简洁、富有个性、创意新颖、寓意贴切、色彩明快,富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
4、图形符号应用性强,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适合各类场合使用。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大小不低于1兆,并提供矢量源文件(AI或cdr格式)。
5、设计稿应附有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和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三、投稿方式
1、参与者应填写《东营市城市形象宣传语征集活动登记表》、《东营市城市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登记表》。登记表可登陆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文旅东营微信公众号、文旅东营云平台等进行下载,填写完毕后,连同作品一起提交至指定电子邮箱dyslyfmzb@dy.shandong.cn。联系电话:0546-8300386。
2、投稿作品只接受word文档、电子稿件和图片,以附件形式发送。邮件标题为“东营市城市形象宣传用语、形象标识应征作品”。所有来稿请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3、征集时间:自即日起,到5月5日24时止。
四、作品评选
5月上旬至中旬,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分为初评、公众投票、专家评审三个环节。
1、初评。遴选出20条宣传用语、15件城市形象标识作为入围作品。
2、公众投票。5月7日起至5月14日,入围作品在新闻网站和网络平台对外发布,并对入围作品进行公众投票。
3、专家评审。在初评和公众投票的基础上,由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专业评审,5月20日前提出建议名单,报市领导审定。
五、采用及奖励
1、为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的积极性,拟对采用的作品进行奖励。其中:城市形象宣传语采用作品5万元,城市形象标识(Logo)采用作品10万元;入围城市形象宣传语、城市形象标识(Logo)各前10名作品,确定为优秀奖,各给予3000元奖励。
2、采用作品作者领取奖金后,其作品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入选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3、在公布评选结果之前,作者本人不得自行发布或者发表参评作品。
4、活动不收报名费,投稿人在参评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自理。
5、本活动解释权归中共东营市委宣传部、东营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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