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万元 “向东渠”文旅品牌Logo和“向东渠精神”IP形象征集
为深入学习弘扬向东渠精神,讲好云霄故事,培育壮大“向东渠”品牌,大力推进教育培训产业和红色旅游业发展,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宜游新云霄,决定打造提升“向东渠”系列文旅产业,向全社会征集“向东渠”文旅品牌Logo和“向东渠精神”IP形象。快来看看具体方案吧~~~
主办单位
中共云霄县委宣传部
云霄县文体旅局
云霄圣城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征集内容
1、“向东渠”文旅品牌Logo
2、“向东渠精神”IP形象
活动时间
本次征集活动将分三个阶段进行:
2020.04.21-2020.05.31为作品征集阶段,期间公开接受全社会投稿;
2020.06.01-2020.06.10为作品评选阶段;
2020.6月中旬 主办方将正式对外公布评审结果及获奖名单。
活动要求
(一)征集对象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利的个人(自然人及以自然人组成的群体)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二)参与方式
1、投稿送达一律采用电子邮件(不接受其他送达方式),送达时间以电子邮件的网络传输结束时间为准。投稿包括应征作品及创意说明,投稿专用邮箱:yxxxck@163.com,邮件主题分别注明:“向东渠”文旅品牌Logo应征稿或“向东渠精神”IP形象应征稿。
2、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须提供该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的A4大小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署名并加盖公章,提交扫描电子版;以个人名义提交作品的须提供身份证的A4大小复印件,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并个人署名,提交扫描电子版。
3、每位应征者投稿作品最多不得超过2 稿,未按照投稿要求投稿的,将作为无效稿件处理。来稿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4、有关本活动详情和动态,请关注云霄融媒微信公众号:xwzx0596,云霄新闻网网站:http://www.zzyxxw.com。
(三)作品要求
1. “向东渠”文旅品牌Logo
(1)作品要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充分反映向东渠红色旅游资源的鲜明特色和向东渠精神的时代意义,具有准确的表现力、较强的吸引力和广泛的号召力,围绕“向东渠”文旅品牌定位,形象鲜明。
(2)设计要求:设计独特,富有创意,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广泛的适用性,具有前瞻性和延续力,在一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不易改变和淘汰。契合国内外游客的文化接受习惯,国内国际通用,并对今后“向东渠”文旅长远的市场营销战略、各种市场营销活动的执行发挥作用。
(3)应用性强,可用于名片、公函、信笺、宣传品、纪念品、平面媒体、网络媒体、国内外公关推广等多种场合和载体。
(4)应征作品须是未经发表的原创作品,并拥有完全知识产权,不得抄袭他人作品,投稿时应附上创意文案说明,包括详尽的设计理念、寓意等,Logo以矢量图格式提交,标准色要明确标注。
2、“向东渠精神”IP形象
“向东渠精神”蕴含的历史内涵和时代价值:忠贞为民、勇于担当的崇高信念;无私奉献、大局为重的宽广胸怀;攻坚克难、艰苦奋斗的坚强意志;上下同心、依靠群众的创业激情;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过硬作风;大胆创新、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
(1)此次IP形象征集侧重吉祥物或卡通形象,作品能够充分反映向东渠精神的鲜明特色和时代价值,注重中国传统文化元素和红色文化象征。
(2)应符合“好看、好懂、好记、好用”的原则,设计独特,创意新颖,简洁精炼,能生动体现“向东渠”品牌形象,让人印象深刻,能够打动人心;形象可以是单个或一组元素,便于平面印刷、设计制作,具有前瞻性和延续力,适合后续开发系列旅游文创纪念品等。
(3)投稿需提供彩色和黑白两种版本的设计图稿与三视图稿(含正面、正侧、背面),提交A4大小的电子文件,电子文件必须为TIFF(CMYK彩图300 DPI,黑白灰度图600 DPI,含单独文字层)和JPEG(中等压缩率、100 DPI,含文字合层文件)两种格式。并须提供设计说明,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和设计形象的含义,文字精炼,表述完整(不超过500字)。
(4)应征作品须是未经发表的原创作品,且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
(四)评选方式
1、主办方将邀请相关专家、文旅业界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最终确定各奖项,并将评选结果通过云霄新闻网、“新云霄”微信公众号、“云霄融媒”微信公众号、“漫步云霄”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10天。
2、奖励办法
(1)每组分别评选出10个优秀奖作品,各给予作者奖金人民币2000元和荣誉证书奖励。被确定为“向东渠”文旅品牌Logo和“向东渠精神”IP形象一等奖的作品各1个(从优秀作品中产生),分别给予作者奖金10000元和荣誉证书奖励。一等奖作品不同时享受优秀作品奖励。
(2)应征作品未达评选标准,则对应奖项可空缺。所有奖金均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以上奖金为税前金额,获奖者自行纳税。
活动声明
1、应征者向主办单位提交应征作品,视为应征者接受主办单位的委托创作应征作品,其著作权归主办单位独家所有。主办单位对应征作品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一切著作权(署名权除外)。
2、主办单位有权以任何形式永久使用应征作品,未经主办单位同意,包括应征者在内的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
3、主办单位有权对应征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而无须征得应征者同意。
4、主办单位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归主办单位所有。
5、主办单位除根据本征集方案的有关规定向有关应征者支付奖金外,将不再向应征者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
6、应征者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向主办单位主张分享其应征作品的利用所带来的利润或者其他利益。
7、若应征作品一旦被发现存在任何著作权纠纷,责任由投稿人负责,所获奖金和证书一律退回主办单位。
8、应征文件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应征者可于截止时间之前补正。
9、本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中共云霄县委宣传部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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