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元 四川师范大学心理学院LOGO征集公告
一、活动主题
四川师范大学心理学院logo有奖征集活动
二、活动背景及目的
2019年1月8日,经学校研究决定,教师教育与心理学院更名为心理学院。学院拥有心理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应用心理专业硕士和心理健康教育领域教育硕士授权点,以及四川省高等教育本科特色专业——心理学专业。学院秉承“厚植于心,和合成师”的理念,瞄准学科发展前沿和社会需求,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打造科研创新平台,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戮力建设成为国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教学研究型机构,在我国西部地区心理学专门人才的培养与研究中发挥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
在此,我们面向全社会征集logo,希望能立足于四川师范大学的历史文化积淀,用最精炼的视觉元素符号表达对学院理念与特色的充分理解。
三、活动对象
全社会可以以个人或集体名义参加征集活动。
四、活动时间
logo征集时间:2020年4月24日——2020年5月15日
logo评选时间:2020年5月16日——2020年5月25日
公布获奖时间:2020年5月26日
五、作品要求
1.该标识主要使用于四川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网页及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宣传报道、文化宣传品、校园环境布置以及各项迎庆活动中的设施设备、证件、请柬、入场券等典型场合。
2.应征作品的设计图案应构思新颖、主题鲜明、简洁明朗、寓意丰富、色彩明快、标识性强,便于放大缩小。
3.应征作品须为作者原创,未曾公开发表,且不与其他组织或活动已有的会徽、LOGO相似,作品应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4.参赛单位(个人)参选作品数量不限。
六、投稿要求
1.设计方案须提供电子稿(注明CMYK色值,矢量格式,文件小于5M;或者TIF、JPG格式,分辨率600*600 dpi以上,文件小于3M),并附以设计思路、理念和标识释义(500字以内)。
2.来稿作品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七、投稿方式
1.应征者以“四川师范大学心理学院LOGO征集”为邮件主题,将标识小图、作者个人信息(姓名及联系方式)、设计理念说明或内涵注释、作者声明(扫描件或照片)等信息发送至邮箱595506265@qq.com。
作者声明内容(作者声明:本人已阅知《四川师范大学心理学院LOGO有奖征集公告》,自愿接受其中的各项条款,并承诺所提供的设计方案作品属于原创作品,且被采用后其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归四川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所有。)附作者签名及签名日期
2.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13699417786。
八、评奖应用
1.心理学院将组织专家和学院老师对应征作品进行初选,从中选出优秀作品进入网络投票,最终以网络投票和专家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评选。
2.入围及获奖名单将在心理学院官方主页上公布,并对获奖者给予获奖证书和物质奖励。
奖项设置:一等奖(采用)1名,奖金3000元+证书;
二等奖5名,奖金200元+证书。
九、其他说明
1.应征设计方案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其作品带来任何知识产权纠纷,概由作者本人承担。
2.所有入围作品的著作权和使用权均归四川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所有,作品不得另投他处,心理学院有权对该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作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3.心理学院对包括本规则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主办方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应征者投稿即视为同意本公告所有条款。
4.请自留样稿,活动不退稿。
四川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2020年4月24日
(更多点击:征集标志)
http://www.sicnu.edu.cn/details/23_25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