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元 法库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标识”征集启事
为扎实推进我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展现我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主题的鲜明形象,现面向社会征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标识”。
一、背景
2018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工作的意见》:为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加深入人心,进一步加强改进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打通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拟在全国县一级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二、总体目标
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以全县域为整体,以县、乡镇、村三级为单元,以志愿服务为基本形式,打通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运行机制、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的工作机制、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引导机制,整合人员队伍、资金资源、平台载体、项目活动,推动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改革创新,实现更有活力、更有成效、更可持续的发展。
三、征集内容
法库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主题“标识”(LOGO)
四、征集时间
2020年5月28日——2020年6月11日
五、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任何个人和组织均可申报。
六、征集要求
作品要求:
1.主题突出、寓意深刻、内涵丰富、地域特色鲜明,体现文明实践中心深刻内涵和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总体要求,展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以志愿服务贯穿始终,兼具政治引领、理论宣讲、践行核心价值观、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供便民服务等特点。
2.作品构思要创意新颖,设计辨识度高,构图简洁大方,充分运用法库元素,展现法库底蕴,体现法库特色,易于识别和记忆、接受和传播,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艺术感染力。
3.该标识将统一应用于法库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须有较强的延展性和包容性,延展应用要符合时代气息。
4.作品要求原创,投稿作品需附设计图样(图样上每个设计点要详细注明设计理念和含义),另附有详细的LOGO设计创意说明(包括设计创作思路、理念和含义),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规定,且尚未被注册。
七、评选方法
投稿截止后,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县相关部门、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团,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初选审评,开展网络投票,结合群众投票,评选出标识作品。评审结果将在LOGO最终正式确认采纳后在法库融媒APP中进行公布。本次征集活动为有奖征集,最终采用的LOGO作者将奖励人民币2000元。
八、其他事项说明
1.设计稿不得一稿多投,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利,如因个人原因涉及任何法律问题,后果自负。
2.作品入选后的修改、使用、开发等权利归中共法库县委宣传部所有,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3.投稿者须将设计作品相片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并附上个人信息打包压缩后发送至fkzyfw@163.com。
联 系 人:李红玉、张晓丹
联系电话: 87112543
附件:扫码下载“投稿作者个人信息表”
(更多点击:征集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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