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博物馆邀请您来设计馆标
江山市博物馆公开征集馆标启事
(方案)
江山,位于浙江省西南部,浙、闽、赣三省交界处,素有“东南锁钥、入闽咽喉”之称;江山人文底蕴深厚,旅游资源丰富,是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江山市博物馆成立于1988年,是一家综合性博物馆,承担着文物收藏、学术交流、陈列展览、社会教育等功能。新馆位于江山市城北新区,于2010年2月开馆,总建筑面积5000余平方米。展厅面积2500余平方米,馆藏文物近万件。年接待游客量30万人次,是江山城区文化休闲旅游的重要一站,也是展示江山历史文化,推荐旅游资源的重要窗口。
目前,江山市博物馆已经形成了基本陈列、临时展览、流动博物馆互为补充、交相辉映的展览体系,多角度、多层次展现江山市先民开创的文明成就。值此新馆开馆 10 周年之际,为更好地塑造江山市博物馆品牌形象,增进博物馆与大众的沟通交流,江山市博物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馆标,欢迎各界有识之士踊跃参与。具体事宜如下:
【一、设计要求】
1、充分体现江山的独特地域特色和历史文化内涵,体现时代特征,突出博物馆行业特点,符合视觉效果。
2、馆标要求构图简洁、色彩明快、个性鲜明、构思巧妙,寓意深刻,富于艺术想象力,富于时代气息,便于记忆和识别。
3、馆标必须适用于电视屏幕、设施设备、场地、印刷品、徽章以及文物衍生品的标识。
4、不违背宪法、著作权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是原创作品,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知识产权,避免商标异义。
5、与其他博物馆的馆标有明显区别。
【二、投稿要求】
1、设计馆标可以是手工稿、电脑制作稿或JPG电子图片等各种类型;馆标图案必须填色,无需装裱。
2、稿件要简洁大方、整洁清晰、色彩鲜明。
3、设计图案规格统一为10cm×10cm , 以A4纸绘制或打印,请填充颜色,并注明标准色。
4、来稿需阐述设计理念及创意说明。注明作者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以A4纸统一打印规格。
5、馆标图案一经采用,将正式书面通知,并签署《江山市博物馆馆标设计征集活动著作权转让承诺书》,其涉及的所有权、修改、使用、署名、复制、发行、展览、放映、网络转播、改编权等所有著作权均归江山市博物馆,由江山市博物馆按有关法规申报知识产权。创作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发表、使用。
6、应征参评作品文案一律不退,未中标方案作者可自行处理。
【三、征集时间】
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2月28日
【四、作品投递三、征集时间】
1、应征作者需下载并认真填写《江山市博物馆馆标设计征集活动报名表》,连同应征作品一同寄往:
地址:浙江省江山市鹿溪北路297号江山市博物馆办公室收 邮编:324100 联系人:周洎宇 联系电话:13867017992
2、来信请在信封左上角注明“馆标征集稿件”字样。
3、相关表格可至《江山信息网》下载:
http://www.21js.com/html/2020/12/298914.shtml
【五、评选奖励办法】
1、江山市博物馆将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应征作品进行初步评审,从中选出3件入围作品,并适时通过微信及多种媒体向社会公布,公开接受市民及网民评选。最终,在综合专家评审组意见和投票结果的基础上,确定中选作品,并择时向社会公布。
2、最终被采用的馆标设计者将获得设计费人民币10000元,其它入围作品设计者2名,分别给予2000元人民币的入围设计费,获奖者自行承担应缴纳的税款。
3、此次征集投稿作品低于20幅,且没有专家一致认可的优秀作品,主办方可延长征集时间或重新组织征集。
【六、活动守则法】
1、所有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具有自主版权,合法使用图片资料等素材,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严禁抄袭、舞弊行为,如有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3、参赛作品在比赛期间不得转让和许可给主办方单位之外的任何商业单位。
4、作者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图(如AI、CDR、PSD),以便选中后提供主办方。
5、请作者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电子邮件,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注:不得在设计电子稿中出现上述个人资料)
6、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江山市博物馆所有。
江山市博物馆馆标设计征集活动著作权转让承诺书
江山市博物馆:
承诺人(应征作品的作者)在充分知晓并自愿接受《江山市博物馆馆标设计征集方案》(简称《征集方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谨作出以下承诺:
一、承诺人保证对其因参加江山市博物馆馆标设计征集活动而创作的作品(“应征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承诺人保证其未曾自行或授权任何第三方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或开发。
二、承诺人同意将所有权、修改权、使用权、署名权、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放映权、网络转播权、改编权等所有著作权转让给江山市博物馆。
三、承诺人将应征作品的修改权授予江山市博物馆或江山市博物馆指定的第三方。对于江山市博物馆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所做的修改,承诺人自愿放弃其提出异议的权利。
四、除参加本征集活动外,承诺人不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和宣传应征作品。
五、除根据《征集方案》获相关奖励外,承诺人不提出其他任何报酬要求。
六、若承诺人违反本承诺书,江山市博物馆有权依法追究承诺人的法律责任,并可向承诺人提出相关损失的索赔。
七、对于因承诺人的应征作品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或承诺人的其他过错而使江山市博物馆面临任何索赔、诉讼或仲裁,江山市博物馆有权向承诺人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八、本承诺书根据中国的现行法律法规进行解释。
九、除本承诺书外的其他相关权益,由江山市博物馆与承诺人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协商。
十、本承诺书自承诺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或机构名称):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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