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城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LOGO征集方案
为提升婺城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公众形象和影响力,规范对外交流宣传标识,突出婺城南山生态底蕴,彰显婺城区域文化特色,金华婺城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现面向社会征集“婺城南山自然保护区”LOGO设计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征集时间
征稿时间:2021年2月5日-3月8日
评选时间:2021年3月9日-3月15日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具有专业策划设计能力的团队、美术设计师及院校学生、设计爱好者等均可参加此次LOGO征集活动。
三、征集说明及要求
(一)征集说明
婺城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简介:2020年4月29日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复建立,保护区总面积9532.60公顷,其中核心保护区面积5104.48公顷、一般控制区面积4428.12公顷,是目前浙江省面积最大的省级自然保护区。位于白沙溪源头,涉及婺城区沙畈乡和箬阳乡行政范围,保护区内建有沙畈水库,是金华百万市民的“大水缸”。
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作为金华城区南部生态屏障,森林覆盖率达94.4 %,分布着丰富多样的野生动植物资源,是浙江省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区域之一。保护区内有维管植物171科710属1495种,其中,珍稀濒危植物89种(国家Ⅰ级保护2种、国家Ⅱ级保护11种、浙江省重点保护18种、其它珍稀濒危植物58种);脊椎动物30目87科255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1种(国家I级4种,国家Ⅱ级17种),浙江省重点保护动物40种,中国特有种31种。
本保护区是以保护中亚热带中高海拔落叶阔叶林及黄腹角雉、猕猴、永瓣藤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的森林生态类型自然保护区。南山保护区的创建,具有极高的保护和科研价值,对有效拯救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饮用水源,保护生物多样性,完善自然保护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二)征集要求
1. LOGO名称
共征集LOGO一项,其名称为:婺城南山自然保护区LOGO。
2.具体要求
(1)LOGO作品能以“婺城南山自然保护区”为主题,突出婺城南山生态底蕴,彰显婺城区域文化特色,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社会主流价值观。
(2)设计新颖、现代感强,具有独创性、艺术性与视觉感染力,作品采用彩色图形设计,色彩鲜明,图案简洁,创意独特。
(3)作品需具明显的标准图形、标准字、标准色,要满足便于加工制作,适合宣传,符合制作印刷品、广告用品等各种载体用途的需求。
(4)作品需提交A4电脑绘制彩稿版面图电子文档(JPG格式)一份,文件大小不得小于5M,清晰度不小于300dpi,以及最终作品设计源文件之一(AI、PSD、EPS格式)。请使用“婺城南山自然保护区LOGO+姓名”作为发送邮件图像文件名;投稿作品请务必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电话、通信地址。投稿至邮箱:nsbhq2020@139.com。
(5)作品必须附文字创意说明,简述其创意构思及象征意义。
四、征集方式
1.活动通过今日婺城和婺城乡创公众号方式征集,投稿邮箱:nsbhq2020@139.com。
2.联系人:问青青,联系方式:18757806091,0579-82369183。
五、作品评选及奖励
1.征集的作品由金华婺城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进行收集、整理,邀请有关专家对征集作品评选、审定。
2.初步确定入围评选作品6件,经专家达成一致意见,最终确定入选“婺城南山自然保护区LOGO”作品一件,并在相关媒体予以公示。
3.本次Logo征集活动设获选奖1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设入围奖5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件,以上稿酬产生税费作者自理。
六、特别声明
1.应征作品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含有诽谤、淫秽或非法信息。
2.应征作品须为本人原创的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凡因应征作品侵权造成的不良后果均由应征方承担,与征集方无关;对于应征作品出现侵权而导致征集方遭受的任何损失,由应征方全额赔偿。
3.应征作品一经入选,活动主办方金华婺城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将电话通知获奖者,与作者签订有关权利转让协议,并向作者一次性支付稿酬,请保持通讯畅通。
4.金华婺城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可以在相关活动和宣传中使用入选的LOGO,不再另行支付稿酬。
5.对于入选LOGO,主办方拥有修改或部分采用的权利,同时拥有最终入选作品的知识产权。
6.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请自行留存底稿。
7.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金华婺城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如有异议,以主办方解释为准。凡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金华婺城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202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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