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食品安全志愿服务LOGO暨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口号征集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果,增强食品安全志愿者归属感,激发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及食品安全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助力提高食品安全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迁安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面向社会征集迁安市食品安全志愿服务LOGO及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口号,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参与征集活动。
征集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20日
征集要求
1.主题:突出迁安市食品安全共治共享的理念、价值观等。
2.内涵:立足食品安全志愿服务或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体现迁安人文底蕴,彰显迁安文化内涵及“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理念。
3.格式:LOGO要求积极向上、寓意丰富、便于宣传;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口号要求言简意赅、寓意丰富、简洁明快、易记上口、便于宣传,原则上不超过20字。
4.释义:同时需提交食品安全志愿服务LOGO及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口号文字创意解释说明,字数不超过200字。
5.其他:作品必须具有原创性,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或其他权利,不隐含广告语意,参选作品若被采用,其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归迁安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所有,由主办方统一安排用于公益宣传。
评审方式
迁安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征集的作品进行评选,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在媒体公布。
奖励办法
本次征集迁安市食品安全志愿服务LOGO及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口号活动各设一等奖1名、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各设二等奖5名,各奖励人民币500元;各设入围奖50个,各赠送纪念品一份。
投稿方式
1.电子投稿请发送电子邮箱:qazfsab@126.com。
2.纸质来稿作品请采用A4纸打印后邮寄,邮寄地址:迁安市钢城大街881号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315-7617581。联系人:何海生。
3.所有应征稿件注明“迁安市食品安全志愿服务LOGO征集”或“迁安市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口号征集”字样,并注明作者真实身份信息、通信地址、联络方式,所有提交的作品无论采用与否,均不退还。
主办方在法律法规允许情况下对本次征集活动具有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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