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城区全域旅游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
征集令
为进一步推动越城区创建浙江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全面提高越城区旅游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充分展示越城旅游的独特魅力,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越城全域旅游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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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信息
主办单位
越城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征集内容
越城区全域旅游宣传口号
形象标识(logo)
征集时间
2021年4月1日—4月30日
征集对象
社会各界机构与个人
征集方式
通过媒体、网络和官微发布征集告示,进行作品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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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要求
宣传口号
1.简易、朗朗上口、富有感染力、字数控制在4-12字左右为宜。
2.主题鲜明、内涵丰富,体现越城旅游的形象和特色。
3.附简要设计说明。
形象标识
1.作品适合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使用。(如可用于广告、网站、刊物、名片、平面宣传、影像、纪念品、宣传品、服装等多种用途)。
2.主题突出、构图新颖,充分体现越城旅游形象和特色。
3.附简要设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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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作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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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口号以A4幅面的word文档保存提交,形象标识LOGO设计稿件尺寸为A4幅面(210mm×297mm),分辨率至少为300d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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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人须在提交作品时详细注明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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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内容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活动组织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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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口号及形象标识征集入选作品,即视为接受主办方委托创作,著作权、版权、使用权均归属主办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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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征集的设计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概不退稿,应征者请自行保留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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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方法
主办方将采取网络票选及专家评审方式进行评选。评选结束后,参赛入选作品将在「越城文旅」公众号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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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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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一经采纳,将作为越城区全域旅游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并分别给予作者100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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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入围奖各5名,奖金各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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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方式
以“越城区全域旅游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为标题,邮箱投稿:834115708@qq.com,联系电话:0575-88066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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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事项
1
应征作品应为作者原创,拥有完全知识产权。如应征作品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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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作品一经入围,则视为应征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对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主办单位有权将其用于宣传、画册、展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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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