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口号及主题标识(LOGO)征集
为深入推进盐池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支持和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口号和主题标识(LOGO),具体事宜如下:
一、总体要求
作品要围绕建设人文盐池、红色盐池、生态盐池的总体要求,符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内涵,展现盐池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人文精神,主题突出、观点鲜明、体现时代感,追求艺术性。
二、具体要求
(一)宣传口号
盐池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宣传标语、激励口号。字数控制在16字以内,如:共建生态盐池,同创文明城市
(二)主题标识(LOGO)
主题标识(LOGO)采用彩色图文设计,构思创意独特,图案清晰流畅,色彩简明大方,作品须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动。作品需同时对两部分内容进行说明:一是设计图样及技术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二是对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设计所蕴含的背景、意义等)。
(三)征集时间
投稿时间:即日起至5月15日。
(四)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个人和团体均可参加。
三、评选办法
1.邀请有关专家、领导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征集的作品进行统一初审。
2.初选作品将通过盐池县主要媒体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进行复评。
3.结合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和社会各界意见,最终对入选、入围的作品进行奖励,并通过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布。
四、注意事项
(一)所有参选作品须为原创,参选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作品一经采用,将用于公开宣传、播放,制作宣传品等使用。
(二)参选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利,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否则相关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的投稿者承担。
(三)本次活动入围作品,将视为委托创作作品。作品一经获奖,县创城办将联系作者提供原文件,并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作品所有权归县创城办所有。
(四)在评选结果公布前,投稿作品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该作品投稿者承担。
(五)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请自行留存底稿。
五、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全部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投稿。在指定时间内将征集作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盐池县创城办邮箱:ycxccb6688330@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盐池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口号及主题标识(LOGO)征集”。投稿请同时提交报名信息,注明机构名称或真实姓名、主创者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信息。
联系人:王晓敏
咨询电话:0953-6688330
盐池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