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形象标识(LOGO)有奖征集活动的公告
一、企业概况
丽水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投公司”)于2016年12月成立,为丽水市政府直属国有企业。公司主营领域为交通设施的投资、建设和经营及综合发展,注册资本15亿元。公司紧紧围绕“交通建设主力军、投资融资主平台、交通产业服务商”的企业定位,构建以交通建设为主业,以资源建材、贸易物流、交通全产业发展为辅业的“一主多元”企业投资发展模式,全力为高水平打造浙西南综合交通枢纽贡献“交投力量”。
自公司成立以来,承建项目涉及领域已覆盖“水陆空”,相继建成或在建的项目有:金丽温高速丽水北互通工程、绕城西线提升改造工程、括苍路北段互通工程等重点公路建设项目、丽水机场项目、瓯江航道整治工程、330国道丽水市塔下至腊口段公路改建工程(莲都段)等综合交通重点建设项目。
在全面深化推进国企市场化改革发展的道路上,交投公司将以市场化经营、实体化运作、多元化发展为方向,以改革创新、增强活力、提升竞争力为抓手,不断探索一条具有丽水交通产业发展特色的企业转型发展道路,全力将交投公司打造成为我市交通全产业链投资经营的领先企业。
(一)下设5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丽水机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丽水市港航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丽水市交投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市高铁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丽水市交投建筑工业化制造有限公司。
(二)主要业务板块包括:
交通项目(公路、机场、港航)建设、投资、开发、管理、维护、试验检测,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销售,土地开发,土地收储,文化旅游项目投资,机场设施建设、旧城改造、城镇化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管理咨询,公路权属范围内广告经营,房地产开发。
为规范公司的标识体系,展示企业良好形象,提升知晓度和影响力,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丽水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的形象标识(LOGO)。具体内容如下:
二、具体要求
(一)主题突出,创意独特,图案富有象征意义,蕴含丽水地域特色,符合公司主营业务,能体现公司的企业特色;
(二)简洁明快,构图新颖,色彩协调,容易识别。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美感,体现创新、开放、高质量发展等理念和主题;
(三)适用性强,适用于平面、立体、电子媒介等多种载体和场合;
(四)设计作品需要能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并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
(五)本次征集活动以投稿作品为对象进行征集、评选。投稿作品需以电子稿形式提供,不接收纸质类作品。如为手绘作品,需扫描成JPG格式并按照要求投稿;
(六)设计稿应包含LOGO的绘制形象和设计说明。设计稿以A4幅面白底绘制,注明标准色,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存储格式为JPG。设计说明严谨、准确、规范、清楚、详尽,重点阐述LOGO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限800字以内,以WORD文档形式一并提交;
(七)每件投稿作品,作者应同时提交《丽水市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LOGO设计稿》、《报名表》(附件1)两份材料;
(八)作者相关信息必须按要求填写在《报名表》(附件1)上,不能以任何方式在设计稿中体现。
三、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7日24:00时止
四、报名方式
投稿作品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丽水市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标识(LOGO)征集”, 并在邮件正文处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单位及联络方式(如未注明,视为无效投稿)。主办方将根据《报名表》(附件1)信息进行获奖告知及必要性联系。
联系人:项筱婷
咨询电话:0578-2030373
(工作日8:30-17:00)
投稿邮箱:lssjtgs@163.com
参与设计的机构(组织)和个人均可登录“丽水市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查询活动要求及相关信息,并下载相关附件。
五、评审及奖励
(一)主办方按作品提交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编号,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将在“丽水市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等网站公布。
(二)本次形象标识征集活动,将评审出3件入围作品,并在入围作品中评审出1件入选作品。入围作品奖励人民币2000元,入选作品奖励人民币10000元。上述奖金均指税前金额。获奖人员需自行提供发票,奖励按就高原则执行,不重复奖励。
六、征集声明
(一)应征作品应为原创,LOGO未在国家商标局注册过,未侵犯他人著作权;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由作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取消参选资格。
(二)作品自投稿日起,其作品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包括对其进行再设计、生产、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投稿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三)如入围,设计方必须提供设计作品完整的方案,包括各种矢量图形源文件(AI或CDR文件)和所用到的字体,以方便进行完善和使用,并签订《丽水市交投公司形象标识(logo)应征承诺书》(附件2)。
(四)所有应征作品方案概不退还,作者请自留底稿。
(五)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凡应征者一旦投稿参加应征,即视为无条件同意本文所有条款。
附件:1.《征集活动报名表》
2.《丽水市交投公司形象标识(logo)应征承诺书》
丽水市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4日
附件1
“丽水市交投公司形象标识(logo)”
征集活动报名表
姓名 |
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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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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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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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理念 或 创意 说明 |
附件2
丽水市交投公司形象标识(logo)
应征承诺书(个人)
承诺人已充分知晓并自愿接受《丽水市交投公司形象标识(logo)征集公告》(以下简称《征集公告》),现承诺如下:
1.承诺人保证除主办方丽水市交投公司及指定的内部工作机构外,不对外披露应征方案本身及其创意。
2.承诺人保证作品为原创,且拥有完整、排他的知识产权权,除参加本征集活动外,未曾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
3.承诺人保证,作品自成为丽水市交投公司形象标识(logo)入围作品,并领取奖金后,其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成为丽水市交投公司形象标识(logo)的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4.承诺人保证其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由承诺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因承诺人违反本规定,致使主办方遭受任何损失,主办方有权要求其赔偿。最终解释权归属于主办方。
5.本承诺书自承诺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身份证号码:
承诺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