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质量精神”口号及标志征集公告
为深入贯彻《中共淇县县委 淇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淇县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淇发〔2020〕17号)、《中共淇县县委 淇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淇县创建河南省质量强县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淇发〔2021〕4号),实现淇县创建“河南省质量强县示范县”目标,全面提升淇县整体质量水平,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淇县创建河南省质量强县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淇县“质量精神”口号及标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以邮箱投稿时间为准)
二、征集内容
淇县“质量精神”口号(高度凝炼、概括的短语,不超过16个字);
淇县“质量精神”标志。
三、征集要求
1.口号及标志要体现淇县文化底蕴,充分展现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正确的价值取向,彰显淇县精神,突出淇县的鲜明个性、形象。
2.口号及标志要立意高远、言简意赅、易懂易记、便于传播,对所提出的淇县“质量精神”口号及标志的含义要附有200字以内的注释和创意说明。
3.投稿人须保证投稿稿件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或所有权,否则后果自负。
4.每位投稿者的稿件不多于5件。
四、其他要求
1.稿件一经录用,其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归淇县创建河南省质量强县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2.作品可通过电子文档和纸质递送两种形式投稿;可个人报送或集体统一报送。来稿作品一律用A4纸打印,所有应征稿件请注明淇县“质量精神”口号及标志征集活动字样。
3.电子稿件请发送至邮箱qxzlqxbgs@163.com
4.所有稿件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联络方式。经采用的作品统一安排用于创建“河南省质量强县示范县”宣传。
五、评审办法及奖励
淇县创建河南省质量强县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提交的作品进行评选并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参加评选的作品一经采用作为最终的淇县“质量精神口号”,奖励人民币1000元;“质量精神标志”,奖励人民币1000元。本次活动入选者将由主办方电话通知领取稿费。
淇县创建省质量强县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
http://www.qxzf.gov.cn/qxrmzf/zfxxgk86/fdzdgknr93/gsgg15/3775768/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