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区融媒体中心征集形象标识LOGO!
淄博高新区是1992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高新区,辖区面积115.08平方公里。经过近30年的开发建设,区域创新体系不断完善,高端产业集群持续壮大,创新创业环境日益优化,一座蓄势勃发的“产业新城、科创新城、生态新城、活力新城”快速崛起。近年来,淄博高新区勇担全市“三区一窗口”使命,聚焦聚力高质量发展,大力实施“六大赋能行动”,加速向“发展高科技、培育新产业”转型升级,打造淄博凤凰涅槃、加速崛起的核心引擎。
根据中宣部、广电总局融媒体中心建设规范要求,淄博高新区高位对标,整合现有资源,拟建设淄博高新区融媒体中心。高标准建设多功能高清演播室、新闻采编中心、直播平台、广播平台、中心机房、媒资中心、指挥调度平台等,并打造“新闻+政务+服务+商务”的“淄博高新”客户端,实现集新闻发布、党务政务公开、理论宣讲、舆论监督、生活资讯、便民服务、交流互动等为一体的新型综合党媒。
为进一步提升淄博高新区融媒体中心的品牌、形象和影响力,现面向社会开展有奖征集“淄博高新区融媒体中心形象标识(LOGO)”活动。
01
征集内容
淄博高新区融媒体中心形象标识(LOGO)
02
征稿要求
1.征集的形象标识(LOGO)要具有明显的业态属性和特征,符合新媒体的发展特点,并具有文化品位和地域特色。
2.与其他机构的形象标识有明显区别,所有内容必须是原创, 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也不属于公开作品。若构成侵权责任,由投稿人自行负责。
3.作品积极向上、庄重大方、构思新颖、创意独特、色彩明快,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设计稿要附文案创意说明,包括创意及象征意义。
4.作品应采用彩色图形设计。具有一定的构图规则,构图创意独特,图案清晰流畅,色彩简明大方,给人以深刻印象;应考虑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
5.投稿须用真实姓名,稿件恕不退还。
6.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作品一经入围获奖,将与作者签订协议,约定其所有权和使用权归淄博高新区宣传新闻中心所有。
7.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03
投稿方式
1.投稿时请提供电子版作品两套,第一套为TIFF格式或JPEG格式,作品设计尺寸不小于20cm×20cm,分辨率应在300dpi以上。第二套为AI格式。
2.作者应在提交作品时一并提供姓名(或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微信等。
投稿邮箱:gaoxinrongmei@126.com
截止日期:自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1日止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33-3586982
地址:淄博高新区宣传新闻中心(柳泉路109号火炬大厦)
邮编:2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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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办法
本活动采用广泛征集、评委评选的方式进行,评选结果将在淄博高新区宣传新闻中心所属各媒体刊登。
05
奖励办法
选出入围作品5件,从中选定1件作为淄博高新区融媒体中心形象标识(LOGO),奖励人民币10000元。其余4件入围作品分别奖励人民币2000元。
内容来源:高新区宣传新闻中心
编辑:赵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