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征集旅游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LOGO)的通知
为进一步打造佳县旅游新形象,提升佳县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推进我县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佳县文旅局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佳县旅游宣传口号和旅游形象标识。
一、征集时间
2021年8月23日—2021年9月11日
二、征集要求
(一)宣传口号征集要求:宣传口号总字数不超过12个字,作品需结合佳县丰富的旅游资源、独特的人文底蕴,展现佳县特色,展示佳县的魅力和气质。口号富有美感,易读易记,具有较强的震撼力、感染力、传播力和吸引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适合在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及公众场合宣传推介。作品必须是个人原创,且未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侵权作品除返还奖金外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二)形象标识(LOGO)征集要求:设计元素要突出佳县旅游特色,以艺术性、适用性为主。作品应保留原标准图形、标准字体、标准色彩、标准组合。格式要求为jpg或gif格式,像素1000*1000以内,大小3M以下,分辨率300dpi以上,请注明设计创意的文字说明(不超过300字)。作品必须是个人原创,且未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侵权作品除返还奖金外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三、投稿方式:
(一)宣传口号投稿:以“佳县旅游宣传口号征集”为邮件标题,填写征集表发送邮件至1145301321@qq.com。注:提交内容需包含应征作品、作品创意的文字说明(不超过300字)、作者真实姓名、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及其他详细联系方式。
(二)形象标识投稿:以“佳县旅游形象标识征集”为邮件标题,填写征集表及递交JPEG格式电子版,发送邮箱到1145301321@qq.com。注:提交内容为原创作品、设计创意的文字说明(不超过300字)、作者真实姓名、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及其他详细联系方式。同时请设计者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图(如AI、CDR、PSD),以便入选后提供给征稿。
四、奖励办法
(一)宣传口号奖励:
1.采用奖1名,奖励5000元(税前)。
2. 入围奖2名,奖励1500元/名(税前)。
作品出现内容完全相同者,以主办方最早接收到的作品为有效作品,获奖者按国家有关规定纳税。应征单位或个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二)形象标识奖励:
1.设置采用奖1个,奖金为5000元(税前)。
2.设置入围奖2个,奖金为1500元/名(税前)。
作品出现内容完全相同者,以主办方最早接收到的作品为有效作品,获奖者按国家有关规定纳税。应征单位或个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五、评选时间及方式
1.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评选时间:2021年9月12日—2021年9月22日
2.评选方式:
①初评
主办单位对所征集到的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按一定标准进行筛选、评定,将选出10条宣传口号和10件形象标识。
②专家终评
组织相关专家组成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评选小组。评选小组按照一定标准,对10条宣传口号作品和10件形象标识作品进行评分。最后主办方综合对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各选出采用奖1名、入围奖2名,并予以公布。
六、活动说明
本次征稿活动(旅游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最终解释权归佳县文旅局。入围和当选作品的著作权归佳县文旅局所有,佳县文旅局有权以任何形式使用该作品,并可对该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
联 系 人:卓凯
联系电话:18292671908
邮箱:114530132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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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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