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双辽城市文化符号(LOGO)的通知
为进一步打造双辽城市品牌,展现城市魅力,反映城市文化内涵,扩大双辽美誉度和知名度,提升市民群众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市委宣传部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双辽城市文化符号(LOGO)。
一、征集时间
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止(作品寄送时间以电子邮箱收到日期为准)。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征集,个人、单位、团体、广告传媒公司等均可参加。
三、征集要求
1.要立足双辽城市历史文化底蕴、地理区位特点、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及自然景观。
2.投稿作品要采用彩色设计,主题突出,内涵丰富,创意独特,寓意贴切,富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且适合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与其他城市形象(Logo)雷同或相似。
4.投稿人参选作品必须为原创,未在其他征集活动中获奖或在媒体上公开发表,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且能够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因所有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引发的纠纷由作者承担。
5.每人投稿作品仅限1件。设计稿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方面说明。
6.投稿作品须以JPG格式,文件大小不得小于5M,清晰度不小于300dpi。
四、投稿方式
来稿请注明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并以压缩包形式(命名格式为“双辽城市形象Logo征集”+投稿人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slxcbxck@163.com。
五、作品评选
征集活动领导小组成立评审委员会,征集作品将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分为初评、公众投票、专家评审三个阶段。
1.初评阶段。对征集的作品进行统计汇总,初评遴选出10件城市形象(Logo)作为入围作品。
2.公众投票阶段。将入围作品在双辽媒体上对外发布,开设网络投票窗口,动员社会各界对入围作品进行投票。
3.专家评审阶段。在初评和公众投票的基础上,由评审委员会专家对作品进行最终评定,选用作品将给予相应奖励。
六、特别声明
1.投稿人须完整保留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
2.如收到作品中出现内容相同或相似,将按照收到作品的时间先后顺序,取先征集作品。
3.在公布评选结果之前,作者本人不得自行发布或者发表参评作品。
4.所有征集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请自行留存底稿。
5.征集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拥有该作品的所有权及修改、使用权,最终解释权归双辽市委宣传部所有。
联系人:谭润泽 联系电话:7223059
中共双辽市委宣传部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