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护险”形象LOGO及服务标识物
晋江市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
“长护险”形象LOGO及服务标识物
凡具有专业能力的单位、组织、团体
或个人均可参加此次征集活动
奖项共设置优胜奖1个,奖金5000元
入围奖3个,奖金各1000元
(此次奖金均为税前金额)
征集通知全文
为进一步扩大晋江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的影响力,充分凝练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形象,提升长期护理保险发展的标识度,现晋江市长期护理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长护办)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长护险”形象LOGO及服务标识物。
一、征集时间
2021年10月8日-2021年11月7日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征集,凡具有专业能力的单位、组织、团体或个人均可参加。
三、征集内容
1.晋江市长期护理保险总体形象LOGO。
2.长期护理保险服务包括评估、护理、辅助器具服务标识物。
四、征集要求
1.构思主旨鲜明,能直观反映晋江城市文化元素和县域集成改革成果,体现晋江市长期护理保险努力提高失能人员生活质量和人文关怀水平,打造长期护理保险“医养康融合”晋江模式”,不断增加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充分展现“晋江经验”民生保障内涵。
2.形象Logo和服务标识物构图形象新颖,明显区别于其他同类单位的标识标志,整体视觉效果大气、简约、醒目,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整体美感。
3.应征作品应同时包含形象Logo和服务标识物,以及Logo和服务标识物的设计说明等相关内容。
(1)形象Logo和服务标识物设计应具有良好延展性,易于制作,便于使用,可在各种场合、标牌和载体上使用,符合不同材质制作需要,方便二次创作。
(2)同一份形象Logo和服务标识物设计理念和风格应一脉相承,互为呼应。
(3)应附有相应的创意文案说明,如创作思路、理念和涵义等(300字至500字之间)。
(4)形象Logo和服务标识物 分辨率不低于600dpi,TIF或JPG格式。
4.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涉及侵权行为的,均由应征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评选方法
长护办根据征集要求,组织评审团进行初评和终评。初评环节,从征集作品中遴选出10份形象Logo和服务标识物。终评环节,组织专家进行终评,确定最终优胜奖和入围奖,评审过程中以参赛作品的实用性、美观性、创意性和设计理念作为评判标准,严格掌握评分标准,以真实的实力和水平作为评分的唯一依据,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获奖作品将在晋江市经济报和晋江新闻网等媒介进行公布。
六、奖项设置
1.优胜奖1个,奖金5000元。
2.入围奖3个,奖金各1000元。
3.此次奖金均为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国家及地区的法律规定纳税。
4.若无满意作品,奖项可空缺。
七、投稿方式
1.纸质版应征作品:请应征者于2021年11月7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作品的纸质版寄送到晋江市罗山街道世纪大道333号晋兴成发大厦14楼医保晋江分局长护办,收件人:小王,联系电话:0595-82004120。
2.请应征者在寄送纸质的同时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版至邮箱 657101518@qq.com邮箱,文件名为作者姓名(单位),邮件主题填写为“长护险”形象LOGO及服务标识物征集。
3.请应征者在纸质版和电子版中均注明设计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电话、通讯地址等。若是单位参选,请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通告。应征文件不符合要求的,应征者可于截止日期前补正。
八、其他事项
1.应征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我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2.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还,投稿人须保留图片和文字原稿,以备查证。如果出现创意相同或类似的应征作品,则以收件时间来确定第一创意者。
3.应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应征者承担。
3.对于入围的应征作品,著作权、使用权等相关权利全部归活动主办方长护办所有,获奖个人或团体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主办方享有对入选作品进行修改、再设计、注册、展示、出版、宣传、发表及其他形式的宣传、使用等。有权要求应征者将被采用的作品按照主办方的要求修改完善,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应征者不再享有与该作品著作权有关的任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