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博士博士后创新(肇庆)示范中心标识(Logo)设计方案
来源:征集发布网 浏览: 发布日期:2021-10-03截稿日期:2021-10-15
摘要_
广东省博士博士后创新(肇庆)示范中心标识(Logo)设计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博士(博士后)工作有关精神,肇庆高新区正在全力建设广东省博士博士后创新(肇庆)示范中心(以下简称“示范中心”),建成后将为肇庆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创新创业平台保障。为建立具有较高辨识度和代表性的示范中心形象标识,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示范中心形象标识(Logo)设计方案。
广东省博士博士后创新(肇庆)示范中心标识(Logo)设计方案。
形象标识(Logo)应体现独特内涵、易于传播推广、注重原创品质、符合法律规定。
(一)体现独特内涵。形象标识(Logo)要体现肇庆市博士(博士后)工作积极进取的精神、博士(博士后)人才奋发有为精神和示范中心是肇庆市吸引集聚博士(博士后)人才创新创业重要平台元素。
(二)易于传播推广。形象标识(Logo)要有鲜明的创意和表现形式,具有艺术感染力和象征意义,构思新颖、简洁大方、庄重美观,辨识度高、标识性强,便于整体运用到示范中心宣传推介、对外引才、展示交流以及衍生产品制作等方面。
(三)注重原创品质。形象标识(Logo)必须为原创,不得侵犯第三方权利。应征方案中不应出现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若应征方案发生侵权纠纷,由作者本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取消入选资格。
(四)符合法律规定。形象标识(Logo)中不得含有任何违反国家宪法及法律法规的内容。
1.应征方案应至少包括形象标识(Logo)设计原稿,创作思路和理念说明,基本元素、标准字体、标准色彩说明,及形象标识(Logo)与完整中英文名称“广东省博士博士后创新(肇庆)示范中心”“Guangdong Province Doctoral and Postdoctoral Innovation Demonstration Center at Zhaoqing”的基本组合方式。
2.应征方案以电子版形式提交,其中设计图稿须提供高清图片,及AI、CDR或PSD(分辨率为300像素)可修改文件;创作思路和理念须在《报名表》内填写。
应征方案连同《报名表》《承诺函》发送至投稿邮箱gxqrczx@zhaoqing.gov.cn(邮件标题注明“标识应征+应征者姓名/单位名称”字样)。
应征单位或个人可报送多个设计方案。每个方案应分别提交《报名表》和《承诺函》电子版及扫描件。创作者为多人,须所有创作者共同签名。应征者为单位的,须由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5日24:00(以电子邮件发件时间为准)。
2021年10月中旬,由肇庆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组织评审,综合各个入围方案的总体情况评审出5个优秀作品。
2021年10月底前,由肇庆高新区人才办评选出优胜奖1名,奖励15000元人民币设计费和创作证书;入围奖4名,奖励2000元人民币设计费和创作证书。奖金均为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缴纳税款,同时需开具正式报销票据。
评选结束后,向社会公示、发布获奖方案。优胜作品将应用于广东省博士博士后创新(肇庆)示范中心一系列建设、运营、宣传等视觉标识系统设计(包括线下与线上的应用),公示时将对创作者及其作品重点推介。
(一)本次征集中,凡入围的设计方案,其知识产权归肇庆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所有(包括但不限于对方案尽心再设计、注册、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宣传等)。
(二)评选结果将在肇庆高新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并电话通知入围作者。
(三)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肇庆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
活动联系人:李淑娴 联系电话:0758-3638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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