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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网优草”形象标志LOGO

来源:征集发布网 浏览: 发布日期:2021-11-11截稿日期:2021-12-20
摘要_ 【征集】“网优草”形象标志LOGO
为进一步推动自媒体有序发展,让“互联网+”助力海州产业升级,海州区委网信办通过网络传播学习,不断培优基层自媒体人,打造海州区特色自媒体发展品牌,推出“网优草”自媒体培优计划,现公开征集形象标志(LOGO)。

 

“网优草”形象标志(LOGO)
征集公告

设计要求

 
1、标识性:鲜明展示在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中,草根自媒体人在党委政府重视下,不断成长,展现基层百姓生活,传播引导正能量。标志设计基础要素要包含图案、中文名称等应有内容。内容应符合“网”“优”“草”的立意,突出“网络、培优、草根成长”。
2、艺术性:简洁流畅、美观大方、构思巧妙、富有美感,便于记忆和识别、标志可由文字、字母或其它特征的图案组成。
3、实用性:便于运用各种工艺手段生产和制作,适合在平面媒体、网络媒体、电视荧屏、采访设备、名片、公函、信笺、宣传品、纪念品、市场营销、服装、印刷品、徽章以及媒体衍生品等多种载体和场景应用。
4、作品不违背宪法、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是原创作品,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知识产权,避免商标异议。
5、与其他媒体的标志有明显区别。

 

二、作品要求

 
1、作品可以是手工稿、电脑制作稿或JPG格式电子图片等各种类型。作品设计以A4幅面白底绘制,设计尺寸150mm×150mm,必须填充颜色,并注明标准色。作品限于平面设计稿。
2、作品须注明设计者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附设计理念及创意说明,500字以内。
3、作品一经采用,须签署《“网优草”形象标志(LOGO)征集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书》,其涉及的作品所有权以及修改、使用、署名、复制、发行、展览、放映、网络转播、改编等所有著作权均归中共海州区委网信办所有,由中共海州区委网信办按有关法规申报知识产权。创作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发表、使用。
4、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2月20日止。

三、作品提交

 
投稿作品只接受word文档、电子稿件和图片,以附件形式发送。邮件标题为“海州区自媒体发展品牌‘网优草’形象标识应征作品”。所有来稿请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投稿邮箱:hzqwwxb@126.com
咨询电话:0518-85219776
联系人:杨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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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选奖励办法

 
1、中共海州区委网信办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应征作品进行初步评审,奖项设为三个等次,并适时通过“今日海州”微信公众号、“海州发布”微博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2、评选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给予10000元、3000元、2000元奖励,中共海州区委网信办代扣缴个人所得税。

 

五、法律说明

 
1、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抄袭、借用等违宪、违法、违背公序良俗、民族歧视等行为,均由投稿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入选作品需签订《“网优草”形象标志(LOGO)征集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书》,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应征作品一经入选,主办单位当即拥有该作品的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应征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其中获得一等奖的作品创作者有义务配合主办方完成对作品进一步修改、完善和设计工作。
3、如收到的作品内容相同或相似,将按发出作品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中选作品。
4、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请自行留存底稿。
5、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共海州区委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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