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平潭综合实验区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LOGO的公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区文旅集团”)成立于2016年7月15日,注册资本5亿元,总资产达41.23亿元。是实验区国有大型综合性文旅集团。区文旅集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平潭旅游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实验区开放开发和国际旅游岛建设为出发点,紧紧围绕平潭“一岛两窗三区”战略定位,以“国际风范,青春时尚”为主线,对标国际旅游岛和全域旅游示范区“双创”路线图,大力推进平潭国际旅游岛建设。
平潭综合实验区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平潭综合实验区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平潭文旅集团”或“区文旅集团”。
1.创意新颖、构思精巧、主题鲜明、寓意深刻,能明显体现集团行业属性和特征,符合集团发展定位,彰显集团良好发展愿景,有利于引导、宣传集团品牌文化。
2.结构简洁、色彩明快、富有美感、便于传播,适合于多种场合和不同载体上使用。
3.设计应与其他文旅企业集团的形象标识有明显区别,具有独特意义且没有歧义。
征集时间:2021年12月13日——2021年12月17日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任何单位或个人、社会团体等均可参加。
1.纸质作品提交尺寸为A4纸标准大小,包括彩色版、黑白版及相关应用效果图;同时提交电子版,格式为JPG/PNG,分辨率不小于300dpi。
2.应征作品请勿添加水印等影响视觉效果的内容。
3.投稿者除按上述第1项要求提交作品外,还需提交《设计说明》(附件1)和《应征承诺书》(附件2)的电子版与纸质版。为方便独立编号,每件应征作品必须单独提交设计说明。个人投稿必须附上有作品设计师签名的《设计说明》(附件1)和《应征承诺书》(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多人联合投稿,必须征得所有合作者同意并标明所有合作者姓名,提交含有所有参与者签名的《设计说明》(附件1)和《应征承诺书》(附件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公司/单位投稿,必须附上盖有公章及设计师签名的《设计说明》(附件1)和《应征承诺书》(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4.应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249607037@qq.com,作品名称为“平潭文旅集团LOGO征集+姓名+联系方式”,邮件标题同作品文件名。纸质版邮寄至: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5号楼12层,施文(收)13760323799。
1.集团公司成立评审工作小组,对所有企业形象标识(LOGO)应征作品进行评审。活动评选采取初评+终评方式进行。
2.此次企业形象标识(LOGO)征集,将选出入围作品3件,并从中选择一件作品作为最终入选作品。其中,企业形象标识(LOGO)入围作品奖励5000元,最终入选作品一次性奖励20000元;入围和最终入选奖金不兼得。上述奖励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交纳税费。
3.评选结果将择期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1.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还,应征者须保留图片和文字原稿,以备查证。报送作品必须为个人、团队自主创作,不得抄袭,获奖作品如遇雷同,以先收到者为准,因作品抄袭引起的法律纠纷由应征者自行承担。
2.应征者务必注明作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
3.所有获奖的参与作品,必须保证为针对本次征集活动专门设计的作品,不得在任何平台进行版权登记,投稿人须承诺其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本次活动主办单位所有。作品一经采用,未经主办单位允许,不得在任何平台进行发布,一经发现,主办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主办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对获奖和征集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及使用,无须征得应征者的同意。
4.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投稿即视为完全同意本方案的全部内容。
联系电话: 0591—88778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