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中山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市老干部大学)的形象建设,彰显中心服务特色,提升知名度和影响力,市老干部活动中心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标识。
自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1日(以当地邮戳或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1.作品应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弘扬时代精神,能同时反映中山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及市老干部大学的文化元素和精神底蕴,充分凸显“真心用情、敬老为老”的服务理念,体现增添正能量、发挥积极作用的基调。
2.作品应构图新颖、创意独特、形象鲜明,具有视觉吸引力和整体美感,易于辨认、制作,方便应用。
3.设计图稿应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的纸上。同时提交电子文件,电脑设计作品,图案大小不低于5M,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JPG格式,大小不低于5MB,并提供矢量源文件(AI或cdr格式)。
4.作品要求原创,数量不限,应征者可同时提交多套方案。
作品需提交书面稿件、电子稿件各一份,同时须提交《报名表》(附后),注明机构名称或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以及设计说明等信息,并在邮件上注明“中山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标识征集活动”字样。
邮寄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华柏路47号老干部活动中心办公室
1.主办单位将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并将评选结果在中山市委老干部局网站、“中山晚晴”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2.本次活动设特等奖1名,奖金3000元;优秀奖2名,各奖800元;入围奖10名,各奖500元。
1.投稿人须保证所提交作品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如涉及版权等法律纠纷,由投稿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负责,一经发现将取消获奖资格。
2.应征作品一经投稿,则视为应征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对参征作品的知识产权,主办单位有权对参征作品进行修改、发表和使用,不再另付任何其他费用稿酬。入围和获奖作品的投稿人如需使用其作品,需征得主办单位书面同意。
3.征集期间,应征者不得将应征作品转让或授权给第三方使用,不得将应征作品参与与本活动相同或类似的其他活动。
4.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投稿件不再退回,请投稿者自留底稿以备获奖时校验。
5.投稿作品中有相同或相近的,按照投稿先后顺序,以投稿时间在前者作品优选入围。
6.以团体、机构名义应征的获奖者,由第一创作者或机构法定代表人领奖。
7.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主办单位的一切规定及要求。
附件:“中山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标识征集报名表(扫码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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