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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深圳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简称“深圳未保”)标志(LOGO)、IP形象(名字及设计图案)

来源:征集发布网 浏览: 发布日期:2022-01-07截稿日期:2022-01-10
摘要_ 征集深圳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简称“深圳未保”)标志(LOGO)、IP形象(名字及设计图案)

征集简介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全面推进深圳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努力扩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影响力,积极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深圳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深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深圳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简称“深圳未保”)标志(LOGO)、IP形象(名字及设计图案)。

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2022年1月10日

奖项设置

“深圳未保”LOGO作品

奖金6000元

(此金额均为税前金额,税费将由发放单位代为缴扣)

 

“深圳未保”IP形象(名字及设计图案)作品

奖金10000元

(此金额均为税前金额,税费将由发放单位代为缴扣)

设计总体要求

(一)构思主旨鲜明,能直观反映深圳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职责,突出“儿童保护”、“儿童友好”理念,体现市未保工作的服务性、效率性、关爱性,展现“推进困境儿童关爱,以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己任”的工作理念和“规范、优质、便民、高效”的服务宗旨。

 

(二)构图形象新颖,明显区别于国际和国内其他同类单位的标识标志,整体视觉效果大气、简约、醒目,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艺术感染力和整体美感。

LOGO作品要求

(一)设计作品应积极、健康、向上,不得含有悖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

 

(二)设计作品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凡有侵权行为,均由应征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形象标识(LOGO)体现广泛适用性,适合深圳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构在制作公共标识、工作牌、信函标记等载体和环境时应用与传播。

 

(四)标志(LOGO)图案面积不小于125px x125px,提供矢量或JPG一种格式,分辨率800*600dpi以上,同时必须附以设计比例图(标注宽、高)和设计理念、思路、含义等内容(字数300字以内)。(注:LOGO设计可体现“深圳未保”字样;作品获奖后需提供相应高精度源文件)。

 

LOGO设计稿件中不能出现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创作者相关信息附在电子邮件正文部分。

IP作品要求

(一)IP形象要求突出“儿童保护”、“儿童友好”理念,围绕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主题,符合深圳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功能定位及体现深圳城市定位特征。

 

(二)IP形象应为卡通形象,创意鲜活,造型简洁,形象可爱,具有拟人化特征、跃动感和鲜明的象征意义、亲和力,容易为广大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所接受和喜爱,易于识别和记忆,积极健康,能传递正能量。

 

(三)IP形象要体现广泛适用性,能以不同的比例和尺寸清晰显示,适用于平面、立体、电子媒介等多种载体和场合,并能满足衍生的印刷品、纪念品等各种材质制作需要。

 

(四)IP形象设计作品应包括设计效果图和文字说明两部分内容。作品设计图应包括三视图(含正面图、侧面图、背面图,需设计三个或三个以上能表现该IP卡通形象特色的动作或表情等),为JPG或TIF格式的电子版,分辨率为300dpi,不小于5MB,设计应注明IP形象比例图(标注身高,头身比例等)、标准色(主色标、辅助色标)。配有不超过300字的文字说明,主要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等内容。(注:作品获奖后需提供相应高精度源文件)

 

(五)IP形象设计稿件中不能出现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创作者相关信息附在电子邮件正文部分。\

作品提交方式

请投稿人于2022年1月10日17:00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版至邮箱:27246275@qq.com

文件名为“作者姓名(单位)+ 设计方案征集”,

邮件主题填写为“作者姓名+深圳未保标识logo征集”,

邮件正文需注明参赛信息:

包括作者真实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若系单位参选,请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评选方式

作品征集截止后,将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征集作品进行评审。

评审将以参赛作品的实用性、美观性、创意性和设计理念为评判标准,严格掌握评分标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获奖通知

入围的标识(LOGO)设计方案将通过深圳市民政在线官网等媒介进行公布。

其他事项

(一)入围作品作者应与深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签订《标志征集活动应征作者承诺书》。

(二)本次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与本次活动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将提请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

(三)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请自行留存底稿。  

(四)活动主办方有权要求被选定作品的作者对作品进行优化修改。

(五)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所有。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

 

点击【阅读原文】

下载:标志征集活动应征作者承诺书

联络方式

联系人: 孙小姐

联系电话:139228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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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志广告语征集赛群:49979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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