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生物多样性友好乡镇LOGO征集活动
在生态环境部宣教中心的指导下,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启动了全国首个生物多样性友好乡镇试点的创建工作。
龙观乡位于“浙东绿肺”四明山东麓,经过多年保护,其生态环境变得更加优异。境内丛山连绵,森林覆盖率达86%,划定了省级森林公园“中坡山”自然保护地。这里的负氧离子含量均值常年保持在3500个/ cm³左右,国家AAAA景区五龙潭和浙东天池观顶湖等地最高值更是高达8000个/ cm³。丰富的森林资源、良好的生态环境,哺育了多样生物,“植物界的大熊猫”——中华水韭、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中国雨蛙、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喜马拉雅白头蝰蛇等珍稀动植物在此安然繁衍生息。
为广泛传播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繁荣生态文化,全面展现龙观乡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生物多样性友好氛围及人与自然和谐的风貌,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生物多样性友好乡镇标识(LOGO),以更直观、简洁、易记的方式展现龙观乡风貌,吸引社会各界关注生物多样性友好乡镇,鼓励社会各界为龙观乡生态文明建设献计献策,为建设“美丽中国” 贡献力量。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海曙分局
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人民政府
生物多样性友好乡镇
标识(LOGO)设计
公开征集,所有关心生态文明建设,对LOGO设计感兴趣、具备设计能力并自愿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全部要求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单独或联合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即日起
至
2022年4月25日
(一)主题要求
生物多样性友好乡镇LOGO
评选体现元素: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环境友好
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可持续利用
低碳绿色发展
美丽乡村
(二)具体要求
1.全面展现海曙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自然风貌。设计应主题突出、健康高雅,形象生动,内涵丰富。作品应构思精巧、新颖独特、便于识别、记忆,利于传播,富有视觉感染力和冲击力。
2.应征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必须符合法律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不得与其他任何形象标识雷同或相似。
3.作品要求原创性,不得抄袭他人作品,违者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参加资格。
4.应征作品需包含文字说明,重点阐述创作思路、设计理念、解释寓意、内涵等,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
5.所有应征作品以电子格式提交,投稿时请提供电子版作品两套,第一套为TIFF格式或JPEG格式,作品设计尺寸不小于20cm×20cm,分辨率应在300dpi以上。第二套提供可修改的电子版(AI、PSD、CDR等)原始格式,附矢量图及所用字体。设计图稿上不得出现任何与应征者单位或个人资料相关的信息。
本次征集活动将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投稿作品进行评选。
(一)评审
4月26日至4月29日,专家对优秀作品进行评审,确定最终获奖作品。
(二)修改完善
5月1日至8日,根据专家和主办方要求,对拟选中的标识进行优化修改。
(三)发布
5月22日前,面向社会公布生物多样性友好乡镇标识。
本次征集评选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
奖励金额为: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800)元。
所有获奖作品均将获颁证书,以上奖励以作品为单位授予,奖金由相关创作者自行分配。
(一)应征者应填写《生物多样性友好乡镇LOGO征集活动登记表》(每人限报2份,每份作品单独填写登记表)。登记表可在文章末尾识别二维码下载,或登录官网http://www.haishu.gov.cn/col/col1229101215/index.html进行下载,填写完毕后,连同作品一起提交指定电子邮箱。
(二)请应征者将作品电子版、矢量源文件及征集活动登记表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投稿邮箱:3162834163@qq.com,邮件主题统一为“生物多样性友好乡镇LOGO投稿—作者姓名”,所有来稿请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一)应征作品是应征者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构图设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应征者需保证应征作品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等法律问题,均由应征者自行解决,主办单位不承担法律责任。
(二)应征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同意并接受本方案的所有约定。所有作品不予退还,由主办单位保管,请应征者自行保留完整原始文件。
(三)本次征集活动中的获奖作品,视为主办单位委托创作之作品,其相关知识产权一次性永久归主办单位所有。应征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主办单位有权保留作品且在相关公益活动中使用(如网站、海报、媒体和出版物等);主办单位拥有入选作品的展览、出版(含电子出版)及收藏的权利。
(四)主办单位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胡甜泉
联系方式:0574-55883090
通讯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新潮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