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工程学院LOGO等你来设计
电子工程学院是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下设的教学院系之一,为进一步推进学院文化建设,不断丰富校园文化底蕴和人文内涵,提升学院形象,现面向全校公开征集学院标识(LOGO),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标识(LOGO),可以设计为图标,亦可图标文字结合。本次征集的最终入选作品,将作为学院各类宣传的统一标识。
学院名称: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Harbin Institute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电子工程学院(College of Electronic Engineering)
二、征集时间
从本通知公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16日止。
三、参与范围
本次学院标识征集活动面向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全体同学公开征集,可以是个人独立完成,也可是团队完成。
四、征集要求
1.LOGO的设计应能反映出我院的办学特色、精神风貌及文化传承,内涵丰富,富有象征意义。
2.LOGO的设计主旨突出、风格新颖、构图庄重、结构简洁、色彩典雅、标志性强、易辨识、具有很强的视觉感染。
3.应征作品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递交。电子稿尺寸为40*40cm,分辨率不小于300dpi,jpg、jpeg、pdf格式,能够满足大型印刷喷绘的使用要求,彩色,文件大小控制在20M以内。稿件须注明作品完成人的姓名、学院、联系方式。附带设计创意说明、作品主题及寓意解释一份(doc格式文档)。
五、参赛方式
作品一并发送到电子工程学院学生会邮箱:1652648066@qq.com。
六、评审及奖励
学院将以投票方式对本次应征作品进行评定,评选出5件入围作品。学院成立评审小组,对5件入围作品进行评审,最终确定一件为学院标识的选用方案。
对入围的作品,每件作品奖励小米蓝牙鼠标。对最终选用作为学院标识的作品,另奖励联想便携桌面音箱+联想蓝牙耳机。对所有参加本次活动的同学,学院将予以颁发证书。
七、知识产权说明
1.所有来稿作品均须为作者原创的作品,不得侵犯已有知识产权。凡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对于最终确定作为学院标识使用的应征作品,著作权、使用权等相关权利全部归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所有,获奖个人或团体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我院享有对入选作品进行修改、再设计、注册、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使用等权利。应征者不再享有与该作品著作权有关的任何权利。
八、其他事项
1.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投稿人须保留图片和文字原稿。如果出现创意相同或类似的应征作品,则以收件时间来确定第一创意者。
2.主办单位电子工程学院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