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县文化旅游形象标识(LOGO)及宣传口号 征集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漳县文旅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充分展示漳县文化旅游形象,持续唱响“天下贵清·康养漳县”文化旅游品牌,打造陇上生态旅游康养名县,建设全省全域旅游示范县,漳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决定面向全社会征集漳县文化旅游形象标识(LOGO)设计方案及宣传口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1、漳县文化旅游形象标识(LOGO)设计方案
2、漳县文化旅游宣传口号
二、征集时间及范围
1、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2022年5月25日(周期40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26日-5月31日
3、征集范围:团体和个人均可投稿
三、征集要求
1、漳县文化旅游形象标识(LOGO)要求创意新颖独特,构图简洁明快,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具有国际化、时代感、艺术感和超前性的特点;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宣传,辨识度高,应用性强,适合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可于名片、公函、信笺、宣传品、纪念品以及媒体等传播介质上使用。
2、漳县文化旅游形象标识(LOGO)设计要紧紧围绕“两山一井一河”(“两山”即贵清山、遮阳山国家AAAA级景区,“一井”即古盐井,“一河”即漳河)突出漳县区域特色、文化精髓、人文风貌,体现漳县历史文化底蕴及传承,符合城市的历史积淀及鲜明特征,设计稿必须体现出“天下贵清·康养漳县”这一主题。
3、漳县文化旅游形象标识(LOGO)设计稿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500字以内),包括设计的图样、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提供AI或CDR格式的设计矢量图源文件,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LOGO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M。
4、文化旅游宣传口号应征作品应高度概括漳县的旅游资源和文化底蕴,应言简意丰,主题突出,方便记忆,具有较强的听觉冲击力和口号吸引力,应征作品创作说明300字以内,作品须为原创,未曾公开发表,应征者提交作品条数不限,作品文风不限,征集评选最优作品。
四、奖项设立
(一)漳县文化旅游形象标识(LOGO)设计
1、最佳作品奖1名,奖金人民币5000元(一经确认采用为漳县文化旅游形象LOGO,追加奖金人民币15000元);
2、优秀作品奖3名,奖金人民币各2000元。
(二)漳县文化旅游宣传口号
1、一等奖1名,奖金人民币1000元(一经确认采用为漳县文化旅游宣传口号,追加奖金人民币2000元);
2、二等奖2名,奖金人民币各500元;
3、三等奖3名,奖金人民币各300元。
五、活动声明
1、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制作,并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因设计方案涉及著作权、版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一切法律纠纷,均由作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2、应征作品的作者(投稿人)须承诺其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主办方所有,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约定。漳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享有永久免费使用应征作品进行出版和各种宣传的权利,不再另付稿酬,并可根据需要有权对其加工修改和再创作。
3、应征者须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应征作品的电子版文件,在邮件中注明投稿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团体需注明公司真实名称及简介)。应征作品的电子版发送至漳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旅游产业发展中心电子邮箱:zxlycyfzzx@163.com。
4、应征作品和文稿不得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信仰问题,一经发现有违规者,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5、获奖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缴纳相关税金,投稿团队及个人在参加本次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稿方自理。所有应征作品和文稿无论使用与否,一律不予退回,请自留底稿。
6、最佳作品奖获得者权利和义务:确定为最佳作品并获得奖金后,有义务配合主办方对作品进行微调,直至最终定稿;最佳作品奖获得者有优先权完成后期延展应用(VI系统)的有偿设计工作。
7、评分细则:评分由专家评审打分(80%)及网络投票得分(20%)两部分构成,评分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网络投票开始时间还未投稿者,视为自动放弃。
7、漳县文化旅游形象标识(LOGO)设计方案征集的未尽事宜,由漳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8、应征者如需进一步了解本次征集活动详情或漳县县情概况、旅游资源等内容,请联系漳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0932-4868688(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