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公开征集城市形象标识
为充分展示玉林经济发展、历史文化和城市精神,进一步提升玉林城市知名度美誉度,中共玉林市委宣传部从即日起,面向全社会征集玉林城市形象标识(logo)。
一、主办单位
中共玉林市委宣传部
二、征集范围
三、征集时间
四、征集要求
(一)主题突出。符合玉林作为广西“两湾”产业融合发展先行试验区的城市定位,反映玉林未来发展方向,体现新时代玉林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二)特色鲜明。充分体现玉林岭南文化特色和丰厚历史底蕴,准确、鲜明、生动、简洁表达玉林城市个性。
(三)坚持原创。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风格、形式不拘一格,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四)体现创新。采用彩色图文设计,清晰流畅、简明大方,具有丰富的形象表现力和艺术感染力,兼具中国风格和国际化元素,方便理解,易于传播。
五、评选方法
主办方根据征集要求,组织评审团进行评审,采取初选、评审、公示、公布的方式进行,并通过报纸、网络等多种方式公开征集社会意见。评审结果将在本市新闻媒体上公布。
六、投稿要求
(一)所有应征作品采用电子邮件的形式投稿。邮件主题请注明“玉林城市形象标识征集”字样,另附作者的姓名、联系电话、地址、身份证号码等信息。邮箱:ylxwk@163.com,联系电话:0775—2803555、2835180。
(二)标识设计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TIF或JPG格式,作品入选后要提供完整、可用的矢量图(AI或CDR、PSD文件)。每幅作品创作者须附上5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设计理念和含义。
(三)创作者须填写《玉林城市形象标识征集报名表》,签署《玉林城市形象标识设计作品创作者承诺书》,并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报送。上述两份文件请登陆玉林新闻网或在文末下载。
(四)应征的个人或机构可提交多件作品,每件作品单独填写《报名表》,所有应征者须正确填写并亲笔签署《承诺书》;多人创作作品,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署。
七、奖项设置
设—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 3名,一、二等奖颁发证书和奖金,三等奖颁发证书。—等奖奖金10000元、二等奖奖金2500元。奖金均指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缴纳税款。
八、有关声明
(一)作品一经采用投稿即视为作者承诺其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活动主办方所有。主办方除根据本征集启事有关规定,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稿酬和费用。
(二)作品一经提交活动主办方即认可为作者的原创作品,如产生著作权纠纷,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投稿人自负,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投稿作品一经投稿,概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备份。
(四)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