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国家森林城市”主题形象标识(LOGO)
为全力推进我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营造全民参与、全社会支持“创森”的良好氛围,张掖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开展张掖市国家森林城市主题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
一、征集内容
“张掖市国家森林城市”主题形象标识(LOGO)。
二、征集对象
公开面向国内个人或组织征集作品。
三、征集时间
公告发布日起至2022年7月25日。
四、作品要求
1.作品要紧扣“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主题,能够彰显张掖市文化底蕴、地域特色,凸显生态惠民、绿色富民发展核心,体现森林与张掖市和谐相融的整体风貌,城乡居民乐享森林、幸福生活的美好景象。
2.作品要以徽章形式展开设计,构思精巧,应包含“张掖市国家森林城市”字样或含义,寓意深刻,要体现“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生命共同体理念;图形优美,易于推广传播、实用性强,可在网站、文件、信笺、宣传用品和媒体宣传等各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
3.投稿作品需配套提交300至800字的作品简介,以word文件提交,详细阐述作品设计创意基础及蕴含寓意。
五、投稿方式
投稿作品以电子邮件(作品电子稿及压缩文件包命名格式均为“作品名称+参赛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穆好华
联系方式:0936-8257763
邮 箱:zysgjslcsbgs@163.com
六、评选方式
1.专家初审。征集活动结束后,由主办单位邀请有关专家,对所有投递稿件作品进行初审,评选出前30件作品进入网络投票环节。
2.网络投票。对所有入选作品公开举办网络投票活动,投票持续5个工作日,评选出20件人气作品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3.专家评审。人气作品选出后,专家根据作品征集要求、网络投票排名等因素综合评审,评选出优胜奖作品1件、入围奖作品5件。
七、奖项设置
优胜奖1名:奖金10000元
入围奖5名:奖金1000元
八、特别申明
1.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违反《商标法》《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且相关设计元素及作品尚未被注册。任何抄袭剽窃或与其它各类形象标识(LOGO)雷同者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凡涉及著作权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解决,主办单位不承担法律责任。
2.本次活动只接受电子稿,电子稿应为JPG或TIF格式,分辨率应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作品入围后,参赛者应提供完整、可用的VI系统(Al、CDR格式矢量图文件)。
3.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主办单位拥有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注册权和版权。其他组织和个人未经许可一律不得使用或变相使用,参赛者不得在本次活动以外的任何场合以任何形式使用参赛作品的设计理念和图文元素。对于最终采用作品,大赛主办方有权提出修改意见,参赛者应积极配合,按要求按时完成。
4.稿件作品相同或相似,将先寄者(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确定为第一创意者。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还,由主办单位保管。
5.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应征者在应征参评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自理。主办单位不向应征者支付设计费等任何报酬或费用。
6.应征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征集公告”的所有约定。因客观原因、不可抗力原因及其他非主办单位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7.本次活动全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剽窃抄袭、影响评审公正性的问题或情形,欢迎及时来电来信举报反映(联系电话:0936-8212549)。
8.张掖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