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黄美人”IP形象设计方案,包含LOGO和卡通形象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提升我县“黄美人”柑橘产业整体形象,打响“福农优品”品牌,充分发挥品牌效应,加快推动产业提档升级,决定对“华安黄美人”IP形象设计进行征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华安黄美人”IP形象设计方案,包含LOGO和卡通形象。
二、征集对象
所有对“华安黄美人”IP形象设计感兴趣并自愿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全部要求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专业设计公司、创作团队、高等院校、个人等),均可单独或联合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三、征集时间
2023年2月3日至3月3日
(征集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作品均不具有参评资格,以电子稿发出时间为准)
四、征集要求
(一)标志性。形象设计要求将“华安黄美人”与华安文化要素、特点相结合,富有想象力和独创性,能够有效达到广泛传播的目的。
(二)亲和性。形象设计要求亲和生动,整体风格积极向上,使不同年龄段的受众都容易接受。
(三)实用性。形象设计要求具有延伸拓展性、实用性,后续将用于制作海报、工作生活用品、文创产品等。根据不同场景,选择不同形象进行应用。
(四)原创性。设计作品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同时必须为原创设计,不得抄袭、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已发放奖励、证书予以追回,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同时华安县农业农村局有权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五)应征的个人或机构可提交多件应征作品。属于多人共同创作的,由所有创作者共同署名。
五、作品提交
应征作品及相关文件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hanyj2007@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华安黄美人”IP形象设计征集+应征者名称。
(一)LOGO提交要求
1.作品内容健康向上,构思精巧,创意独特,图案富含象征意义,能体现乡村产业特色。
2.图案简洁、直观、醒目、易记、易识别,在户外使用能引起公众注意力。
3.具有整体美感,有较强思想性、艺术性、感染力和时代感。
4.LOGO作品电子稿以PDF格式提交,图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需包含:形象标识(LOGO)设计图(1份)、创意思路说明(1份)。
(二)卡通形象提交要求
1.在视觉传达上,卡通形象需富有创意性、美观性、传播性、独特性。
2.在传播角度上,卡通形象应具有较强可塑性、延展性、落地性,能够结合电影、电视、出版、音像及衍生产品互相渗透融合,从而产生新的视觉艺术形式。
3.提供标准卡通角色造型2D版或3D版三视图(正面、侧面、背面)、效果图、其他细节详图。
4.卡通形象以电子图片形式提交作品,图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并附设计说明。有实物的,一并寄送实物。
六、其它事项
应征者要妥善保留不低于300dpi分辨率的位图源文件或矢量文件,注意元素尽可能独立分层。入选设计者有义务根据有关评审意见,修改完善设计稿,并根据要求提供完整、详细的设计方案。
七、作品评选
由华安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建专家评委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选,最终结果将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八、征集奖励
(一)本次征集活动设最佳设计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优秀入围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获奖者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二)上述奖励金额为税前奖金,所得税由获奖的团体或个人自行承担。
九、其它事宜
(一)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最终选定采用的设计作品,其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即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其进行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在公布征集结果之前,作者本人不得自行发布或者发表应征作品。
(三)应征作品不得添加任何与本次活动无关的第三方logo。
(四)应征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
(五)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属华安县农业农村局。本规则未尽事宜,另行制定补充规则。
咨询电话:0596-7358339;联系人:林俊杰
华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