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海洋大学建校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LOGO)
即日起至2023年5月10日
全校师生员工、海内外校友、关心支持中国海洋大学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一)中国海洋大学建校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LOGO)
1.构思精巧、创意新颖、特色鲜明、内涵丰富、寓意深刻;
2.突出学校的办学特色,体现学校的历史传统、文化内涵和所取得的重要成就;
3.构图要求简洁、大方,含义明确,色彩明快,具有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易于识别与传播。
1.主视觉包含主要图形、色彩系统等视觉要素的一幅全景母图和一组切割延展画面。全景母图以海报形式呈现,构图完整、主题鲜明,具有系统性和延展性,既能独立使用,又可有机切割延展为多种视觉场景应用。
2.以《中国海洋大学形象识别系统》为基本依托,标志徽、标准字、标准色、辅助图形等均可作为基本素材。附链接:http://news.ouc.edu.cn/15268/list.htm
1. 应征者以个人名义或团体名义提交作品均可,投稿数量不限,以JPG图片格式提交。
2. 应征者需填写《中国海洋大学百年校庆标识征集报名表》(点击文章左下角“阅读原文”下载),在规定的时间将设计作品电子版、《报名表》电子版及扫描件提交至邮箱:dwxcb@ouc.edu.cn。
1.征集活动结束后,学校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评选,评出奖项若干,并颁发奖励。
2.所有应征作品将获赠一份感谢信和一份百年校庆纪念品。
(一)应征作品应为未公开发表过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在征集过程中不得自行或授权他人对应征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和开发;不以任何形式发表、宣传和转让其应征作品或宣传其应征行为。
作品本身存在权利瑕疵或存在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作者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取消参选资格,由此给学校造成的负面影响和损失,学校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将已发奖励、感谢信、纪念品等收回、要求应征者承担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二)应征作品如被学校录用,其除署名权外的其他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学校可根据需要用于校庆活动及学校形象的宣传展示,以及在校庆纪念品和印刷品上标记和使用等。
作品的作者有义务根据征集单位意见酌情对作品进行修改直至最终推广使用。
(四)本次征集活动由中国海洋大学百年校庆筹备工作委员会宣传与文化建设工作组负责解释。
中国海洋大学百年校庆筹备工作委员会宣传与文化建设组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中国海洋大学行远楼504
邮编:266100
联系人:谢老师
办公电话:0532-66783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