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捷办”品牌形象Logo征集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以下简称福建省税务局)落实税务总局构建“智慧税务”以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部署,依托智慧发力,打造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闽捷办”智慧税务服务平台。其中,“八闽办税码”、不动产交易税费征缴环节“掌上办”服务举措获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通报表扬,“闽捷办”智慧税务服务品牌已成为“便捷办税”的代名词、福建数字政务的新亮点。
一、征集项目
福建省税务局“闽捷办”智慧税务服务品牌形象标识(Logo)。
二、征集要求
(一)素材要求。包括:形象标识、口号及释义。形象标识应简明、易记、新颖、立体,具有思想性、艺术性和象征性;口号(20字以内)应简短、精炼、押韵、向上,富有感染力和号召力;释义(含形象标识释义、口号释义,各200字左右)应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含义,表述有层次、精确、完整。
(二)寓意要求。有“科技感”,体现“闽捷办”智慧税务平台竭力打造“不打烊”的网上税务服务厅的理念;有“税元素”,能一目了然了解标识属性,体现福建税务创新实干为民的好形象,展示“服务至善 税兴八闽”新风正气福建税务“名片”;有“闽味儿”,融合有代表性的福建文化、元素、地标,打造能一眼识别品牌地域特征的IP。 “闽”即福建简称,“闽捷办”谐音“敏捷办”,意指智慧税务敏捷办税,体现福建税务追求纳税人和缴费人“非常满意”的价值目标。
(三)形象标识(Logo)必须为原创,不得侵犯第三方权利。应征作品中不应出现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形象标识(Logo)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他公开媒体发表过,未参加过其他比赛,未以任何形式进入商业渠道。若应征作品发生侵权纠纷,由创作者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取消其参赛资格。
(四)形象标识(Logo)中不得含有任何违反国家宪法及法律规定的内容。
三、征集范围
国内外专业设计公司、创作团队、个人,均可参加。
四、应征材料和方式
(一)应征材料应包括:
1.形象标识(Logo)。投稿者需提供电子版设计图稿,文件格式采用AI、CDR、PSD(分辨率不低于300像素)可修改文件或图片(1MB以上jpg)文件;
2.《应征信息表》(附件1)和《原创承诺书》(附件2)扫描版。创作者为多人的,须所有创作者共同签名;创作者为单位的,须由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名的,应一并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3.每件作品可提交3-5张应用场景图,时长15秒以内的Logo动态视频(格式为MP4),视频分辨率为(1920*1080)。
(二)应征单位或个人请将作品打包命名为:单位名称(或创作者姓名)+手机号码+“闽捷办”智慧税务服务品牌形象标识(Logo),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fjtax123@qq.com。
(三)应征单位或个人可以报送多个作品,每份作品应分别报送上述全部应征材料。作品一经提交概不退回,请创作者自留底稿。
五、征集时间 自本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22日24时止(以电子邮件收件时间为准,过期视为无效投稿)。
六、作品评审
(一)评审。投稿时间截止后,由福建省税务局进行评审,评选出优胜奖1名,入围奖5名。
(二)公示。评审结束后,将向社会公示获奖作品。
(三)公布。将在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官方网站、“福建税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获奖作品。(官网链接http://fujian.chinatax.gov.cn/)
七、作品奖励 优胜奖,奖励人民币10000元(奖金含税)并颁发证书;入围奖,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奖金含税)并颁发证书。
八、其他事宜
(一)获得优胜奖和入围奖的作品,其知识产权归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所有(包括但不限于对作品进行再设计、注册、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
(二)若需对获奖作品进一步完善或开发,获奖单位或个人有义务配合协助。
(三)凡参加本征集活动的应征单位或个人,均视为已接受本征集公告的所有条款。
(四)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对本次活动享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 谢女士 电话:0591-87098867
附件:1.应征信息表
2.原创承诺书
2023年4月23日